#100天阅读计划#『特立独行的根号3』第62天阅读分享——《经济学讲义》
在完善的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制度的维护之下确立起来的市场制度(价格准则)里,人们通过之前为社会作出贡献得到的收入去竞争稀缺物品,对社会贡献越大,收入就越多,竞争力就越强。自私的人于是被激励着竞相为社会创造出更多财富,不但有法律保护他们的财富,甚至道德观念也褒扬他们——这就是为什么现代社会的人们把乔布斯、李嘉诚等当英雄来崇拜,而不再崇拜古代的帝王将相,也不会有扭曲的仇富心理针对他们。
而现实中到处看到贫富差距,到处都在谈论富人见利忘义,甚至形成了一股仇富的社会心理,究竟其原因还是以下两方面:
1、协助价格准则成立的法律制度虚有其表,有法不依,富人的钱来路不正,并非真的在市场上通过利他而获得收入,而是官商勾结、上下其手、巧取豪夺,窃国者侯,于是当然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而只会招来仇恨——你可以逃得过国家的法律制裁,但逃不过大众的道德审判。
2、法律制度甚至公然容许侵犯私有产权。
别以为法律制度一定是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也是人制定出来的,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完全有可能制定出所谓的“恶法”。但这些“恶法”的产生,往往来自于民主投票。
其实人们经常见到的价格管制(限价令)、数量管制(限购令、配额),本质上都属于侵犯私有产权的法律或政策。
比如某个物品的产权人想以某个价格卖出去,政府不让他卖那么贵,不就是侵犯了他对那物品的部分产权(收入权)吗?这跟直接从他手里把这东西抢过去(相当于强迫他以零价格出售)是侵犯了他对这物品的全部产权相比,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至于数量管制则是侵犯了产权中的转让权。为了掩盖、粉饰这种侵犯私有产权的做法,从这些侵犯之中获益的人就要大造舆论,宣扬卖方是无良奸商、压榨剥削消费者,因此政府就该采用这些不利卖方而有利买方的政策,从而模糊公众对这些政策侵犯私有产权的本质的认识。在这种制造舆论的过程中,煽动“仇富心理”是必不可少的。
也就是说,仇富心理的产生。
1、可能真的是因为富人以损人的方式获得财富,被仇恨是活该的;
2、也完全可能只是被别有用心之辈煽动起来,掩饰他们意欲借助法律来公然抢劫他人财富为己有的私欲而已。
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本质上都是因为私有产权没有得到严格有力的保护,也就是价格准则赖以成立的游戏规则没有得到遵守。所以,只要法律严明有效地保护私有产权——而不是有法不依,更不会反过来侵犯私有产权——仇富心理是不会产生的。
说明:产权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收入权、转让权三项。保护私产的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即市场制度为主导的经济制度)的基石。只谈作为竞争准则的市场制度,却不谈作为游戏规则的法律制度,那就只能是空谈!
人们收入的来源除了利他(绝大多数人的方式)与损人利己之外,还有就是运气(比如中奖、富二代)、继承。在完善的法律保护私有产权而使价格准则得以确立的社会里,不可能有严重的贫富分化或贫富悬殊。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主要靠利他,也就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来获取收入,而运气其实更多是随机因素。同时因为一个社会里的人群智商呈正态分布,则他们为社会创造的财富的能力也是正态分布,其收入自然也会呈正态分布,不会是两级分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