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还旧,就是以新贷履行旧贷的债务。就是旧贷还不上了,要再借一笔新贷,用来偿还旧贷。这种还债方式,法律是认可的。借新还旧,是合同履行里的一类特殊 ,不要和日常所说的“拆东墙,补西墙”搞混了。借新还旧的担保人,对新贷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关键是要看对借新还旧是否知情。为新贷设定担保物权时,无论是早于还是晚于为其他人设定的担保,拍卖担保财产后,都是先还新贷。因为借新还旧的债务风险极大,所以司法解释是明确规定,只有担保人明知债务人借新还旧,并且还愿意为新贷提供担保的,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明知债务人借新还旧,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