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就是不断追寻和体验的过程,遇到有趣的人,经历不一样的故事,借以对抗不断流逝着的似水年华,哪怕明知做不到不朽,也并不存在所谓的永恒,但起码能够使我在这双重打击之下诚实地面对自己,妄图将敏感而细腻的心安放好。
我在地上随手捡起两片手掌般大小的树叶,一片树叶整体呈现出绛红色,另一片树叶则以桔黄色居多,斑点处则透着酒红色。现在看着更美的绛红色叶子其实不如另外一片稍显丑陋的叶子适合做书签,当夹在书中的叶子水份完全枯竭后,颜色更接近于上吊后的死人脸;而现在看起来并不起眼的那片叶子,在失去水分后将女大十八变,显得更为鲜艳夺目。
世界充满着变数,人可以根据过去经验而推测出未来,虽然有时候可能不准确,大多情况还是值得信赖的。
那时是在秋季的新疆,空气中水含量较低,土壤沙漠化很是明显,胡杨林是沙漠中的主要树种,扎根于黄沙之下,用它自己的生长阐释了何为不屈不饶精神。若羌县附近,世界上最长砖砌公路边,我在给树木浇灌含尿素的营养水。无意中发现是一颗柳树位于我面前,披针形的叶子在我眼前随风飘荡,阳光洒向广袤的戈壁滩,叶子因此更显得明亮。
随手摘下几片黄叶夹进书里,轻轻一碰叶子就和树枝脱离,树的不挽留让叶子毫无依恋之心。从整体打量这颗树,胡杨树的身姿又复显现,顶端的叶子恢复到惯常所见的枫叶形,这并不是一颗柳树!
原来胡杨树又叫三叶树,可以呈现出杨叶形、柳叶形和枫叶形,只是脑中的思维定势阻碍了理解胡杨树叶的形状,按照旧有认知每种树都该千树一面,实际上恶劣环境地区树木进化结果是如此神奇,为了生存下去,一棵树上的树叶也会因上下位置不同而造型各异。
翻开普鲁斯特这部意识流鸿篇巨著,在另外一个虚幻的世界里寻求超越于今生的故事,看官可能会有疑问那为啥写了半天树叶?也许因为故事本身都不够壮阔,而且意识流写作风格也比较跳跃。就如序言中所概括,他的小说是一个聪明绝顶、敏感到痛苦地步的人的经历。而我没有聪明绝顶,但也敏感到痛苦.......
普鲁斯特一生不算长寿,而且活着的时候身体也是病歪歪,整夜失眠想必也不太可能健康。行万里路对他来说很有困难,基本没出过远门和康德有一拼,不过没出过远门并不影响他思考问题,对于生活的观察也有其独到之处。性格无好坏之分,善加利用自己的性格就是妥当的,普鲁斯特那敏感而细腻的心思在小说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无论是对大量周遭景物描写,还是对人物的观察和心理活动描写,都可以说是善加利用自己性格特点的典范,发扬自身特长,使得这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在世界文坛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阅读这部小说之前我刚刚读完《情人》,相比较而言我更欣赏普鲁斯特的作品,意识流小说以人物意识活动为结构中心,打破正常小说的时空次序,这在读《情人》时有种生硬突兀的感觉,而看《追忆似水年华》更为连贯流畅,如果将《追忆似水年华》按照正常时间顺序来写,一定没有现在所呈现在读者面前这样精彩耐读。
好作品产生的背后,几乎一定有位命运多舛的作者,当作家本人被生活蹂躏得不像人样,好作品也就呼之欲出。作者躺在床上彻夜难眠,借昏昏沉沉的思绪回忆儿时经历,为了得到妈妈一个拥抱也要翻来覆去想很久,甚至在文中反复提及多次。可见幼年时期经历对成人后的影响是巨大的,也许在没有记忆留存的时期记忆恰恰最深刻埋藏在脑中某个部分。
按照现代心理学,儿童会典型表现出四种依恋类型的一种:安全型、回避型、矛盾型和混乱型,根据作者在文中的思绪,“当我听到她的那身挂着几条草编装饰带的蓝色细麻布的裙子窸窸窣窣走过有两道门的走廊,朝我的房间走来的时候,我只感到阵阵的痛苦......”童年典型的不安全型依恋,不利于健全人格发展,一脉相承到中年敏感到病态的神经,作者以后的人生轨迹也证实了这种现象。前路虽说不可预知,这是人的宿命也是人生的精彩之处,但命运之神还是会在某种程度上昭示着未来。
似水流年仅第一部分《去斯万家那边》就要比《情人》字数庞大,稍显零散的情节在景色的衬托下,无论对自身的审视还是对身边熟人心理描绘都足够出色,以第一人称视角揭开人这个复杂、多面、立体物种的神秘面纱,后续还将会一部部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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