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还没看完这本书,所以简单的发表一下看法。
这本书的主线是在日本的,韩子煊是一个偷渡到日本的韩国人(或者说是朝鲜人,他在朝鲜过得比较好)。虽然不太喜欢日本,但是出于好好看书的精神,还是继续看了下去。好像有点莫名其妙的开头,然后与女主秋子相遇了,然后同居在惠比寿,这情节看起来挺狗血,但是也不出奇。
后来,韩子煊要求秋子给他的项目投资一个亿(这里应该是日元)。在秋子拒绝了他之后,他威胁她说,你的护照和存折都在我这里。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最过分的是,秋子有一天遇到了吉田(可以说是房东),然后吉田跟秋子说,其实韩子煊除了刚开始交的订金(或者是保证金之类的),已经八个月没交房租了。然后她问保证人,保证人说已经很久没有跟韩子煊联系过了。看到这里,大家可能就会说,赶他走啊,别让他住啊!根据吉田所说的,在日本是不能随意换锁的(好像是说法律上不允许),所以她没办法赶他走,哪怕是打官司,只要他有要交房租的意向(大家请注意,这里说的是意向,就是说,只要他表现出来是想交房租的,那法官是不管的,或者更简单的说就是,如果他每个月只付很小的一部分钱,房东也无法赶他走,因为他有交房租的意向)。那大家又可能会说了,那不是有保证人吗?按照吉田的说法就是,保证人不是连带证人,所以,在日本,保证人是不需要负连带责任的,就是说,保证人并不需要替被保证人承担任何债务,也就是不能要求保证人给房租。
看到这里,真心觉得以后女孩子还是擦亮眼睛看人,别被骗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典型的被骗了还帮别人数钱。没事别随便跟别人同居,男孩子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