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彫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孰,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清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又曰:‘袞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袞不废矣。”
犹不改。宦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癖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齐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斗且出。提弥明死之。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盾,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个人解析:
文章开篇就说晋灵公不行君道,骄奢淫逸,而且喜欢在高台上射路人,看行人左右躲闪弹子时的窘态,更是因为厨师没有把熊掌烧熟而杀了他,并把尸体放在竹筐里进行游行。读到此的时候想起一则报道,说是冬夜里三个16、17岁的孩子从网吧里出来,看到路边睡着一名乞丐,突然恶从胆边生,往乞丐身上浇了汽油并点了火,三人站在一旁看着他着急灭火又无能为力的样子而哈哈大笑。网友无一不是愤懑,完了骂一句:变态!
现代社会的变态行为自有法律予以规范和惩戒,但是古时国君的变态行为谁来管呢?所以大臣赵盾、士季开始谏言了。晋国君知道士季要谏言,就当作没看到他,士季无奈往前走了三次,一直走到屋檐下,国君看已无处可避才召见。士季说了一句流传千古的话:“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怎奈晋国君当时答应的不错转过身就忘记了,眼看着士季的谏言不起作用,赵盾也开始了劝说的日子。可是晋国君这个熊孩子不仅不听他的,而且听烦了,起了杀念!
于是就派一个名叫鉏麑的杀手去杀赵盾。他一大早就去了赵府,只见赵的房门大开,而赵已经穿戴整齐,因为面见国君的时间尚早,他端坐在屋里打盹。鉏麑看到此情此景叹息说:“这时候还不忘恭敬国君,真是老百姓的主啊。杀百姓的主就是不忠;不完成国君的使命,就是无信。在这两者之间只有一种,都不如死了。”便一头撞死在槐树上。看到这里不得不让人肃然起敬,真的勇士不是杀遍天下无敌手,而是有原则知大义的人!
鉏麑没有杀掉赵盾,晋灵公就摆了鸿门宴,准备在宴会上杀他。赵盾的右骖乘提弥明感觉情况不妙,就借口说:“臣下酒过三杯,是违背礼法的。”说完就拉着赵盾跑,晋灵公赶紧唤来猛犬咬人。赵盾和提弥明赤手空拳的和猛犬搏斗,最终赵盾逃脱,但是提弥明死了。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叫灵辄的侍卫帮了他们。
原先赵盾在首阳山打猎住在翳桑时遇到一个因挨饿而生病的人,赵给这个人东西吃,但是这个人只吃了一半,赵盾问缘由。这个人说:“在贵族当了三年奴隶,不知道我的母亲是否还在人世,这里离家已经很近了,我想把这剩下的一半带给她吃。”赵让他吃完,并且给他预备了一筐的饭和肉让他带走。不久后,他就被招募成为晋灵公的甲士。没想到是为了杀赵盾,于是,他倒戈帮赵盾逃走。一饭之恩,救命之恩,如此!
其实,从这些描述中,不难看出这个晋灵公不愧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对待与自己不合的臣下,简单粗暴——杀。如果有点智谋,要搞垮一个臣子,方法何其多,但是他选择了最直接最简单的手段。相反他的臣子士季、赵盾,都是微言大义、有血有肉的好官员。或许,这就是最可悲的,即使国君是昏君、暴君,臣子都只能接受而不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