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奇葩大会》,里边有一组由麻醉医生、肿瘤科医生、风湿类科医生等组成的青光眼乐队。他们是专业的学霸、人民的白衣天使的同时,还成立了这样一支乐队,去把自己生活中的趣味用自己喜欢的形式表达出来。这是传说中的“斜杆人类”,就是同时拥有很多身份或技能的人。我们穷其一生,很长很长,因为有无数的可能和未知在等待着我们;很短很短,前面的22年人生白驹过隙,后面还有多少个22年呢?所以面对人生,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己所能。
记得大学的时候,外教让我们做一个有关自己偶像的分享,我记得大部分的同学都写了明星、歌星、演员,我当时就在想,是不是我们把偶像的定义太局限化了呢?我的偶像有很多,比如周杰伦和方文山的CP,比如写诗画集的几米,比如臭奸商一把年纪还创业的马东老师,比如《侣行》去世界各地最危险的地方的张昕宇和梁红,比如《奇葩说》每次辩论都让我感觉到出彩的姜思达和肖骁以及马薇薇,比如《人间世》里那个坚强微笑面对死亡的妈妈,比如《你说的都对》脑洞很大的梁边妖,比如用生命去写《南京大屠杀》的张纯如,比如经历丰富文字精彩的三毛、毕淑敏等作家,比如在keep上看到那个70岁练瑜伽的老人家,比如宫崎骏这个老头子,比如动漫里面的路飞和鸣人,也包括我身边的人,那位知识渊博却一直在学习的老师,那位明明比你牛逼很多倍但比你更努力很多倍的同学,那些经历很多有故事的人,比如我的姑姑,她把人生这一副不算好的牌打得拍手叫绝……我觉得人的偶像,或者应该说人学习的对象可以是多样化的,既不照搬全套,也不全盘否定,把你认为你所在他人身上看到的、学习到的有价值的东西,经过自己的思考和沉淀然后实验,结合自身实际,得到的才是自己的。
一次演讲会上,一个女孩跳出来很义愤填膺地说:“你们凭什么说追星脑残?为了追我的偶像,我学会了时尚,学会了说韩语……”我并不认为追星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及做这件事情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像偶像死了跟着一起死、拼命抢票高价黄牛为了坐在千米大广场看偶像一眼这样的事情我实在做不出来。我很认可如果崇拜或者喜欢一个人带来的是正能量,让你学会很多东西,这样非常好啊,但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要有一个底线,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要爱任何一个偶像胜过爱自己,不要把别人的胜利成功当作你的人生信仰,因为所有的偶像他们也是人,他们会有生老病死,会有我们都会有的消极的一面,他们只是一个很出色又很平凡的人。我们自己人生有很多情感都需要你亲自演绎,别人的你就别给自己加戏了吧。
很喜欢冯唐说的一句话:“我想要千古留名,但是距离实现这个目标我还有一千多年。”偶像大概是我们生命中很多很多发光发热的点,他们带给我们的多数是亮丽的记忆,正能量。那么我们自己呢?如果总是看到别人的闪耀,自己会不会黯然失色了?所以人要像一颗萤火虫,在黑暗中寻找光明,也用微弱照亮黑暗。如果这一生中,我们只是一颗萤火虫,不知道未来的路,成为不了优秀的成功的人或者是说别人所期待的样子,So what?
没怎么样啊,就这样呗,这一刻,我只想沿着我自己想法去做,只想在有限的人生里边取悦唯一一个自己。尽己所能地,去把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做得更好一些,把想要走的路再跑远一些,把想要拥抱的人再用力抱紧一些。
也会有人说,最怕你一生碌碌无为,还说平凡难能可贵。何谓有为与无为呢?我有偶像,我羡慕、尊敬、佩服、崇拜很多人,也觉得别人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去学习的地方,但是我绝不可能在这种过分戏剧化的生活中长期满足,回归本身,在看到想要的生活或者行为方式的时候,产生自己的想法或者思想,然后把这些元素揉进自己生活的面团中。
我很喜欢你,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