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时间(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通过网络公告,告知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或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明确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2019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4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须出具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报考前(即2019年4月22日报名缴费截止日前)与所在学校解除聘用关系。2019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江西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具备有效成绩但未入闱的人员(含原报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已调剂入闱人员不再具备原报考岗位的递补资格。考生在原报考岗位与调剂岗位均可递补时,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不再继续递补。
(5)经调剂后入闱面试人数仍不达规定比例或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则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可进入面试。
(6)资格审查中如有放弃及未通过的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作好详细记录,以便备查。资格审查完成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合格人员分学段、分学科建立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