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的雪》浅谈,关于无聊和海明威

《乞力马扎罗的雪》英版

“说实话,《乞力马扎罗的雪》是我写前两篇推文的主要动力,莫言和阿城的好倒在其次。不然之前看的那些个好书,不止《红高粱》和《棋王》两本,为什么都没有写下来点什么呢?书固然好看,想法最初当然美好,可真正要坚持做下来,换句话说,将我心里想做的变成我眼睛可以看到的,这无疑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情,同时这更是一个充满无奈和困难的过程。在这趟貌似没有终点的行程中,自己身上的懒惰、散漫、躁动、利己……一切人身上不可控的不良因素化为一根根注满水银的铰链,拖住了向前走的脚踝,每往前一步,脚链似乎多加一根,而最初热情和信念则减退一分。自己最终停了下来,回望背后,发出一声叹息:还是算了吧!这种对自己无奈并且掺杂着对意义追问的思想境遇让我和《乞力马扎罗的雪》中的主人公Harry产生了对话。现在仍说不清他带给我什么具体的启发或帮助,只是这个人的故事在我面前发生过,最后他走了,而我停在原地,观察着自己眼前已经改变的世界。”


《乞力马扎罗的雪》是海明威有名的中篇,故事十分简单,主要围绕年轻的作家Harry去非洲探险不幸染上坏疽病死去的过程来写。整体的框架十分简单,对话是小说的主要内容,也不时穿插着Harry脑中的回忆和对死亡的感受。因为情节平平,我刚上大学看的时候并没有多大感受,可能是当年高考小说阅读带来的印象还未完全消散。直到上个寒假,才有机会重读。契机是看到了余华老师关于文风的访谈,访谈里讲的是评论家们都夸奖他的小说文字简洁问他自己怎么看,他自嘲说这应该归因于自己没怎么上学,认识的汉字少。结果后来有一个美国记者向他提起他的中文和海明威的英文很像,都非常简洁。余华听了之后,笑笑说:“那海明威认识的英文肯定也不多。”说完,哄堂大笑。这当然只是趣谈,但足以但看出海明威对文字简洁的把控。在上个寒假,因找不到比较简单的英文原著小说来读,我十分苦恼。忽地想起这事来,去z-library上找来英文版看。翻了前几页,心里暗暗高兴:这基本都是对话,简单!可算找对书了。

英文原文

于是即便是英文,也流水似的看了下去。一开始尚未走近哈里,只关心有没有飞机救援,有没有转折出现。到中段哈里回忆自己要写的几个故事却无奈悔恨于自己没写的时候(never written one)。有一点感觉出来了:那种在人物对话和回忆中涌动的暗流好像已经要浮出水面了。这种感觉在Harry回忆投弹官威廉森故事的时候到达顶峰。

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一天晚上,投弹官威廉森穿过铁丝网时被一个德国巡逻兵的手榴弹击中,他大声尖号,央求大家杀了他。他是个大胖子,尽管喜欢炫耀,却非常勇敢,是个优秀的军官。但那天晚上他被铁丝网挂住了,一颗照明弹把他照亮,他的肠子都流了出来,挂在铁丝网上。为了把他活着抬回来,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剪断。开枪打死我,哈里,看在老天的分上。他们曾就上帝会不会把你不能承受的东西降临在你身上有过一次争论,论点之一是只要疼痛持续一段时间,你会自动失去知觉。但他永远忘不了威廉森那天晚上的样子。没有一样东西能让威廉森失去知觉,直到哈里把自己所有的吗啡片都给了他,那是他留着自己用的,就连那些吗啡片也没能立刻起到作用。

不行了,他想,如果你做什么都做得太久,开始得太晚,就不能期望别人还待在那儿等着你。大家都走了。聚会结束了,现在只剩下你和你的女主人。

我觉得死亡就和其他事情一样无聊,他心想。

“无聊。”他大声说。

“亲爱的,怎么啦?”

“什么都他妈的做得太久。”(Anything you do too bloody long.)


投弹官是文中最直接描写死的故事,此后哈里对死亡的无聊论断冲破了迷雾:救援已不重要,他本就是一个将死之人,他那无聊虚无的生活已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小说前半段哈里自称为一个作家,他自己觉得自己攒了许多极好的故事,等到有能力时自己要将他们全写下来。但自从得了那该死的坏疽病后,无形的死亡之物一直蜷伏在他的胸膛之上,他才看到黑暗中真实的自己,看到即已存在又无法改变的现实:


他再也没有机会去写那些特意积攒下来、想等自己能写的足够好了再去写的东西了。不过,他也不会因为试图去写它们而经历挫折了。也许你根本就写不出什么来,而那才是你迟迟不肯动笔的原因。不过他现在永远也无法知道了。

Now he would never write the things that he had saved to write until he knew enough to write them well. Well, he would not have to fail at trying to write them either. Maybe you could never write them, and that was why you put them off and delayed the starting. Well he would never know, now.(确实简单,跟余华是同一派的)

你不去深究,觉得一切都很好。你已经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不会像大多数人那样受到伤害,而对那些自己曾经做过、现在已不能再做的工作,你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你在背地里对自己说,你要去把这些富得流油的人写出来,你其实不是他们中的一员,而是打入他们内部的一个间谍,你最终会离开他们,并把这些写出来。但他永远也做不成,因为日复一日,那些舒适、什么都不用写的生活,那些他曾经痛恨的生活方式让他变得迟钝了,他工作的愿望也在减弱,以至于到头来他根本就不工作了。

You kept from thinking and it was all marvelous. You were equipped with good insides so you did not go to pieces that way, the way most of them had, and you made an attitude you cared nothing for the work you used to do, now that you could no longer do it. But, in yourself, you said you could write about people; about the very rich; that you were really not one of them but a spy in their country; that you would leave it and write of it and for once it would be written by someone who knew what he was writing ofBut he would never do it, because each day of not writing, of comfort, of being that of which he despised, dulled his ability and softened his will to work so that, finally, he did no work at all.


她枪打得很好,这个善良的、有钱的婊子,这个善良的看护人,他的天赋的摧毁者。胡扯。是他自己摧毁了他的天赋。为什么要责备这个女人呢?难道就因为她尽心地供养他?他之所以失去天赋是因为没有去使用它,是因为他背弃了自己和自己的追求,酗酒无度、懒惰、散漫、势利、傲慢偏见、不择手段。这是什么?一篇旧书目录?他的天赋究竟是什么?那只不过是一种还过得去的天赋,但他没有好好地利用它,而是拿它去做交换。他总是在强调自己能做什么,而不是做了什么。他不是选择用笔和纸,而是其他东西作为谋生手段。

She shot very well this good, this richbitch, this kindly caretaker and destroyer of his talent. Nonsense. He haddestroyed his talent himself. Why should he blame this woman because she kepthim well?

He had destroyed his talent by not using it, by betrayals of himself and what he believed in, by drinking so much that he blunted the edge of his perceptions, by laziness, by sloth, and by snobbery, by pride and by prejudice, by hook and by crook. (这样的英文读起来确实感觉不同,可能是英语的魅力)What was this? A catalogue of old books? What was his talent anyway? It was a talent all right but instead of using it, he had traded on it. It was never what he had done, but always what he could do. And he had chosen to make his living with something else instead of a pen or a pencil.


我们这一生做什么都是已经注定了的,他心想。你生存的方式就是你的才能所在。他这一生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出卖生命力,当在感情里陷得不是很深时,你反而能够物超所值地付出。他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但从来没有把它写出来,现在也不会写。

透过这些间歇的回忆和追问,哈里明白自己的人生是如何一步步堕落,自己想干的事情是如何归为飘渺,自己的生命力是如何耗尽,最后只剩下现在自己残留的躯壳,就像乞力马扎罗山上那具风干冻僵了的雪豹尸体一样,毫无意义。


乞力马扎罗山


不行了,他想,如果你做什么都做得太久,开始得太晚,就不能期望别人还待在那儿等着你。大家都走了。聚会结束了,现在只剩下你和你的女主人。

我觉得死亡就和其他事情一样无聊,他心想。

“无聊。”他大声说。

“亲爱的,怎么啦?”

“什么都他妈的做得太久。”(Anything you do too bloody long.)

更进一步回忆投弹官威廉森时,死亡是靠的他最近的一次,此时的他竟感到毫无痛苦(painless),因为对他来说死亡就和其他事情一样无聊,因为做什么事情都他妈的需要太久,一切在哈利眼中都显得虚无、无意义。而哈里这句“什么都他妈的做得太久”的愤怒之言是他在渴望生活,同时又被现实和自身困于桎梏时发出的无奈论调。这种心中无言的无奈与痛苦,多少人都感同身受,但多少人的眼泪也在无言中抹去了。海明威做到了,他写出了死亡时虚无的痛苦和无意义,并通过那个最终带着无奈和悔恨死去的哈里追问我们读者生与死的意义。对问题的答案,他也早在开头给出了暗示,哈里弥留之际的幻象似乎也到达了答案之地。


开头:

覆盖着积雪的乞力马扎罗山山高19710 英尺,据说是非洲境内最高的一座山峰。山的西主峰被马赛人称作“纳加奇-纳加伊”,意思是“上帝的殿堂”。靠近西主峰的地方有一具风干冻僵了的雪豹尸体。雪豹在那么高的地方寻找什么,没有人做出过解释。


哈里将死之时的幻象:

天色晦暗下来了,他们遭遇了一场暴风雨,大雨如注,飞机好像穿过一道瀑布似的。他们穿出水帘时,康普顿回头看看,一面咧嘴笑着,一面用手指着前方。极目远眺,他看到,好像整个宇宙那样宽广无垠,在阳光中显得那么高大宏伟,而且白得令人难以置信,那就是乞力马扎罗山的山巅。于是他明白,那儿就是他现在要飞去的地方。



乞力马扎罗山的山巅是哈里幻想要飞去的地方,它代指着什么,答案可能对每一个人都不同。但乞力马扎罗山的雪一直在那,白得令人难以置信。

写完感受,貌似说了点东西,但这篇小说对我来说仍然神秘:好像我发现了一个金矿,它的表面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的那种特殊色彩让我确信找到了宝藏,但我一点也不清楚它里面到底有多少金子。

我想这很大程度是这篇小说高超的技法带来的结果。海明威是现代短篇小说的重要人物,像《白象似的群山》、《杀手》比《乞力马扎罗的雪》更为凝练,似乎冰山下蕴含的东西也更多,但它们带给我的暂时感受远不如《乞力马扎罗的雪》来得那么强。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7.21-1961.7.2日)

跟《红高粱》和《百年孤独》类似,只有我自己真正的进到了这个故事里边,不论故事的悲伤或喜悦、简单或复杂,与书中的人物有了对话,小说高超的技法自然变成了使小说更好看的加分项。对于暂时的我而言,这就要求小说里最好有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可以立在我们读者面前的人,电影也类似。但如果没有前边的那一步,技巧就成为了劝退普通读者最大的武器。当然能否进到故事里肯定和个人的经历与悟性有关。《百年孤独》也好,2020年高考那部小说也好,当时读的感受都和自己那时的心境和以前的感悟密不可分。

附:对《乞力马扎罗的雪》的感受只是浅浅一点,我越往后写越觉得小说要表达东西更多、更深,而我看到的愈来愈少。不过这好像也是一件好事,每读一遍都感觉会有新的东西出来。写推文只是写点感想,给大家推荐点有营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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