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租房花4万,房东却在偷偷卖房,还特意标注了紧急出售的字样。这房东到底是什么意思,他把租客当什么。近日河南一女子租房交了半年的租金,可她刚交完钱的第二天就发现房东正在卖房,女子前去询问,房东称女子租房期间不会卖房,而女子考虑到如果要有人来看房,肯定会进入家里,对自己的生活也不方便,她去找房东商量退房,可是却遭到了拒绝。
租房花4万,但退房却不能全部退回?当时女子租了一天,结果第二天就在某软件发现了房东发布售房信息,明确标志着紧急出售的字样,她反复确认后发现正是自己租的房子。她去找房东询问,是中介给的回复,中介称在女子租房期间的半年内,房东是不会卖掉房子的。可是女子仍然很担心,她在租房前已经规划好要装修内部,还会进行规划,这一部分的费用是必要开销,如果她刚装修好房东就卖掉房子,难道她这笔费用要白打水漂吗。买房的一方肯定要先看看房子的装修和结构,女子还在住着,肯定不方便,考虑到这一点女子去找房东商量退房。她好再找房子,这样也不耽误房东卖房。可是中介却还在周旋,中介称他可以保证房东在租房半年期不会卖房,他拿什么保证,仅凭一张嘴有什么保证这一点并没有写在合同中,女子根本无法完全相信,她不能每天都处在风险之中。
女子还是决定去找房东协商,说自己要搬走,房东却称如果想要退房,不能按照全部租金退,需要扣除一部分,他要扣除两个月租金,共九千六百元。仅仅一天时间,却要扣除两个月的房租?别说是女子,网友们都纷纷表示不合理,还不如直接去抢钱呢。可是按照合同来看,女子提前退租确实违反了合同。而房东也解释了自己这样做的原因,房东称女子住进来之前,按照女子的要求卖掉了一些家中的闲置物品,这些都需要费用,而这些应该由女子来承担。双方经过协商,最后房东扣了一个月房租,给女子退了房。
对于此事,一些网友表示支持女子的立场,认为房东不应该擅自发布卖房信息,也应该事先告知租客。还有些网友则表示,如果女子在签署合同时没有详细了解条款,也应该对自己的疏忽负责。女子在签署租房合同时,房东并未告知她有可能会卖房,也未在合同中注明这一事项。因此,她认为自己有权退房,并要求房东给予退还押金和剩余的房租。可是她也不想扯皮了,太劳心伤神。即便中介和房东再三说不会近期买房,女子也还是觉得会有风险,也确实是这样,难保不会发生什么变故,而且半年时间还有很长。此事以女子被扣除一个月房租为结束很多人都在为她打抱不平,可是合同中没有写清,她无法为自己申辩。很多人质疑房东扣除了一个月的房租,这合理吗?于合同来讲是合理的,毕竟是女子提出不再租房。
此事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租房市场的规范化和合法化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思考。租房是现代人的生活必需品,希望更多的房东能够以公正的态度对待租客,每个人生活都不容易,请双方都互相尊重理解。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