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咨询最多的是农民工讨薪问题,但是,由于很多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未能保存有效证据或保存证据不全,导致运用法律手段讨回自己的薪酬比较困难。
因此,农民工在外出务工期间,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明自身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或雇主未支付薪金的相关证据,将相关的文件材料保管好,这样万一遇到工资拖欠的时候,就能作为证据材料为自己讨薪起到很大的作用。
农民工在日常工作中要留意收集下列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材料可成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关键证据。
1、农民工招聘到用人单位,尽量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保存用人单位盖公章的劳动合同一份;
2、在工作期间留意保留好用人单位或者包工头的全称和住址;
3、当用人单位或包工头拖欠工资时,在讨薪谈判时趁机要求用人单位或包工头书写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包工头签名的欠条并留下详细的身份信息;
4、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要保留好支付工资的凭证,比如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如果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要保存好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凭证并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保留好工作期间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7、保存好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并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保存好用人单位印有劳动者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并最好有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9、保存好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的材料、请求第三方司法所或派出所调解的调解笔录、报案记录等;
10、保存好工友、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证言;
11、保存好工作期间给第三方提供服务后,第三方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12、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材料:职业中介机构印有双方名字的收费单据、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医疗诊断证明、与工作情况有关的录音、录像等。
重要提醒:在外务工的农民工朋友,一定要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以便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用人单位或私人老板不敢拖欠农民工应得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