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是一种奢侈品
20190527
“情人”当然是曼妙的,但是“情人”却并非易得,也并非人皆可有,人皆可用的。
人是分品、分阶、分等的,这是事实,不可否认,与之相关的诸事也是有分别的,情人也是一样。
“情人“,是一种消费品,是一类的之中的一种,这一类的是指非婚的两性关系,在这一类中有很多的形式。
从时间性、经济性、稳定性、目的性等几个因素进行考察,就会有不同的形式,可以列出几个以供琢磨,比如,小三,保养,一夜情,媛交,等等,都各有不同的形式和取向。
不要把问题复杂化,既然定义了“情人”是一种奢侈品,那么就按照奢侈品的思维做一些思考。
奢侈品不是必需品,是为特定人群提供的,也是特定人群可以、也能够消费的。原则上奢侈品不只是功能的使用,还需要有功能之外的用度,简单的说,还要有一个匹配。
如果用人的品阶对位奢侈品,奢侈品不适用在高品阶和低品阶的人群,在中品阶的人群中,也只是某一些层的人群才可能享用。不用细说,坐公交车穿范思哲戴百达翡丽,或说挎LV逛菜市场,想一想这样的画面,就有不和谐味道,也可以说是徒有虚名。这里还没有说奢侈品的文化属性。
奢侈品属性只是“情人”的一面,毕竟忽略了人的属性,即“情人”不会像奢侈品那样完全的被动,“情人”也会有自我选择,不是单项选择的。
奢侈品即稀缺也昂贵,因而也就限制拥有和消费的人群,然而受虚荣心指使,也有跨界的需求,其结果也只能是形式,而没有实质,再说的直白些,就是“高仿”。
无论如何,“情人”是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