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太懂,当导演把电影拍成一个系列时,这些有始有终、有头有尾,剧情紧凑的影片,本可自成一部独立影片的电影,做成一个系列之后跟小荧幕电视剧有什么区别?
电影这种耗时耗资的影视作品,做成一个系列电影的优势在哪儿?想了很久之后,我似乎想明白了,这种系列电影,它的第一部一定很成功,在经历漫长的影片拍摄过程之后,只要还能抓回上一部影片的影迷,系列电影的噱头至少不会让影片亏本。
而国内影视界,会把电影作品拍成一个系列的导演屈指可数。记得国内第一个拍系列电影的导演是徐峥,他的《囧》系列,开启了国内系列电影的新纪元。
只是可惜了,《囧》系列电影也遇到了窘状,剧情不再受观众喜爱,同时,导演和主演之间也因演出酬劳的问题,导致《囧》系列电影就这样终止了!
随之跟上的是陈思诚导演或投资的《唐探》系列,《误杀》系列电影!田羽生导演的《前任》系列电影,饺子导演的《哪吒》系列,等等!
不得不说,陈思诚是一个很有商业头脑和电影市场敏感度的导演,他手上的系列电影,票房可都不差!
而今天,我要聊的就是陈思诚监制的《误杀3》!
每一部电影都会有一个吸引观众的主题,而《误杀3》要说的是儿童拐卖问题,从而牵涉出来的器官买卖,致残儿童乞讨等等可怕的社会事实。
我一直不太懂,人为什么会像商品一样的被交易,这种奴隶社会才会发生的事情,为什么经历了这么多次的社会变革,人口交易这样非人的事情仍然会存在,人口交易的供需方到底都是些什么人?
妇女买卖、儿童买卖,再到人体器官交易,人就像商品一样,甚至像牲口一样被带到市场上进行交易,而这样的人口交易在东西方竟然一直都有存在。
还记得有一年我国的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曾提出过这样一个法律条文的修改引起了广泛争议,就是贩卖人口要不要定死罪?
最后,争议的结论是贩卖人口不能定死罪,但会施重刑!原因是,将贩卖人口定为死罪容易造成人口贩子的偏激行为,会直接导致那些无辜被拐的人遭到人贩子的杀害!
我也是在很久很久之后才想明白这件事情,为什么这种会给一个家庭、被拐卖者一生带来伤害的犯罪行为,不能定死罪,对那些人口贩子造成威慑从而让这样不幸的事情减少发生,为什么不行!
后来我慢慢想明白了,杀人是死罪、贩毒是死罪,被定死罪的事情这么多,可是它们一样会发生,只要存在经济价值,在唯利者眼里,富贵险中求,只要能让他们获利,什么样的事情他们都会做的!
所以,贩卖人口定死罪,对这些人而言,不足为惧!可是,一旦将贩卖人口定为死罪,那人贩子在拒捕的过程中,那些被拐卖的人就会成为他们的最佳人质,他们会不惜牺牲被拐者,实现自己逃跑的目的。
《误杀3》的内容其实是一个老旧的内容,唯一让我震撼到的是,被拐者融入贩卖人口集团,同流合污拐卖儿童的事情,确实是很值得我们深思!
那些被拐的孩子,如果不能在犯罪团伙中发挥自己的价值,这些连自保能力都没有的孩子,除了小小年纪出卖自己的良知,与罪犯同流合污,他们的遭遇不会有什么不同!要么被卖给有钱人,要么被打残变乞丐乞讨,要么被折磨死掉取掉器官榨取最后的价值!
而这些能融入犯罪团伙的被拐的孩子,还少之又少,毕竟这些丧失良知的人哪里看得到一个被拐卖的孩子的无助害怕!
可是这些被拐的孩子为了自保,成为拐卖孩子的人贩子这又是否合适了?我想,至少应该在他们有能力能自保的时候停手,如果能帮助警方破坏这样的犯罪团伙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