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卷之一/少年有喜色占

一、少年有喜色占(后天端法占例)

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有何喜,曰无。逐占之,以少年属艮为上卦,离为下卦,得山火贲。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七,总十七数,除十二,余五为动爻,贲之六五爻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易》辞已吉矣。卦则贲之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生之。

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聘币之喜。至期,果然定亲。

二、解释

康节先生见一少年面带喜色从南方来,于是问少年有何喜事,少年回答无喜事。康节先生怪而占之,主卦山火贲变为风火家人。断曰少年十七日内有聘币之喜。到了十七日,少年果然定亲。

此卦例为何引用爻辞?

P9页,此卦属于物卦起例

后天端法,以物为上卦,方位为下卦,合物卦之数与方卦之数,加时数以取动爻。【在卷之二,先后天论中,后天则用爻辞,兼用卦辞】故,有少年(艮卦)往南方(离卦),可取主卦山火贲。五爻动,山火贲的五爻爻辞为“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爻辞吉也。

首先,我们要将少年面带喜色和卦之间建立联系,少年无喜事却面带喜色,怪也。

体卦离火,互卦震木,变卦巽木来生体卦离火,吉也。与少年面带喜色相应。且此乃后天端法起例,爻辞为“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爻辞亦吉。故少年现之吉事。

为何少年十七日有定亲之喜?

“立则半迟半速,止以成卦之数定之可也。”艮七离三午时共十七数(参考《老人有忧色占》)

“束帛戋戋”指的是捆为一束的五匹帛,通常用于重要社交场合。“聘币”之意,为古时聘人所备的礼物或古代订婚时所备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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