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热爱,所以写作

我小时候有两个梦想,一个是当老师,一个是当作家。

生活圈子很小,小时候以为小镇就是整个世界,而老师就是世界上最有智慧的人,我长大后想要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

我的父母文化水平都很低,小时候我老是想用零花钱来买书看,妈妈没有很支持我,但也只是轻轻地对我说:“买一本书都要十几二十块钱,还不如直接用这些钱来买衣服呢。女孩子还是漂亮好,读书再好也没有用。”我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小孩,对爸妈说的话会点头,但做起来还是按照我自己的。

小镇上有几家书店,但大多数都以卖文具和辅导书为主。我就买了几本作文书,翻了又翻,碰到喜欢的句子就摘抄下来,渐渐地,我的作文从四年级开始就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大声在课堂上念出来,我并不觉得难为情,还很享受这个过程。

后来上了初高中,就知道有图书馆了。但那时候的我还是觉得学习成绩比较重要,所以就没有花太多时间在阅读课外书上。

上了大学,我像个疯子一样爱看书,每个月会抽出大半生活费来买书,没有谈恋爱,大半时间都是在图书馆度过,有时甚至经常逃课去看书。

大学期间,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月亮与六便士》。

我花了很长时间,思考梦想,思考未来的职业规划,想走的人生道路。是这本书,教会了我听从内心的召唤。

我曾经有机会在一所很好的高中任教,在别人看来,那是多么值得他们羡慕的生活。但是某天我在教工宿舍午休,看着上床的床板,听着外面学生宿舍青春的沸腾,我在想: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

每天三点一线——教室、办公室、宿舍,一抬头,我仿佛就看尽了我的一生……我对自己说:不行,我还这么年轻,要去看尽世间繁华。

最后,我选择了当一名记者。

曾经的我,多想叱咤于商场,成为一个富得流油的富婆。但现在的我发现,当人在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的时候,眼里会发光,心中会更有力量,这时候,什么金钱什么权势都已经不重要了。往后余生,我就决定在写作这条路上奔忙了,风雪是它,平淡是它,清贫也是它,荣华是它,心底温柔是它,目光所致也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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