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所读的这段经文是一段讲到当时腓立比教会所遇到的问题,这其中包括使徒保罗所提醒的三个要防备的对象:就是在第2节所说的:“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犬类”本是犹太人对未受割礼的外邦人的称呼,使徒保罗在此却用来指鼓吹要受割礼的犹太人;“作恶的”,原来的意思是“恶的工人”是不按神的真理传讲真道的工人;“妄自行割”的意思可以翻译成“坚持要割毁自己的人”,我们要特别留意,在此处的“割”字不是一般用来表示“割礼”的字,而是有“用刀划身”的意思。所以使徒保罗的意思是,这种想要依照犹太律法的规定去行割礼的人和拿刀割自己是没有什么差别的。
使徒保罗紧接著从3-8节就以自己来说明为什么外邦人信主之后,不再需要去守这些犹太人的律法?他首先引证自己的出身与血统的纯正来说明他自己原来是最遵守律法的人。他说,若是要靠肉体来夸口,那么,他是第8天受割礼,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他是法利赛人;就热心来说,他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来说,他是无可指摘的;但关键就在7-8节所说的:“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是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是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著基督;”原来这一切对他而言是优势、是可夸口的,忽然间都变成了缺点、不利、没有价值的。为什么呢?因为他得到了一件人生的至宝:“主基督耶稣”,对使徒保罗而言,所有的一切都无法与得著耶稣基督相比拟。使徒保罗并不是以一种迷情式的、狂热式的情感来形容他对耶稣基督的信仰,他紧接著在第9节就很理性的说明他的理由,他说:“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是的,“因信基督而得著称义”,这是他的答案,他不是靠自己肉体的努力,不是靠自己的行为来得著神的称义,乃是因为得著基督,信靠基督,被称为义,这正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所坚信的真理,也是我们得救的盼望。从第10-12节我们就看见一个基督徒生命成长中极重要的历程,就是当一个人认识了基督之后,他会经历与主耶稣一同受苦、一同死也一同复活,这就是说我们所领受的是一个“出死入生”的生命,是一个“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的生命;但使徒保罗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著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稣所以得著我的!”他的意思是“基督先得著我,祂已经为我设立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而我现在所有的努力,就是为了耶稣基督为他所设立的目标。”
默想:我是靠著自己的努力在寻求神的称义或喜悦吗?我所努力要得著的是基督吗?我有没有得著出死入生的生命呢?我所努力的是我自己的目标还是基督给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