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斌/原创。
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会上演比影视还奇葩的爱恋(除却为了钱财外)。
他(她)们年纪相差一二十岁,甚至不止。不管不顾外面风言风语,终是要走到一起。
其最终结果不管如何狗血,我相信他们,曾经是真的爱过。
后来的爱与不爱,其实也没有谁对谁错。只是还完债,缘分尽了,便散了。
然而在《荆棘鸟》当中,拉尔夫与梅吉的爱,从小梅吉童年、少女时代起,一直延续到两鬓斑白,直至拉尔夫去世。
五十多年间,跌宕起伏,爱而不得,苦苦挣扎的岁月里,让我们见证了这段爱的传奇,真爱的绝唱。读后令人震憾,同时不免对人生有些唏嘘不已。
说起来,我曾经也有一个这样的故事。只是极短暂,极短暂的一种似曾相似的缘。
那是我少年时代发生的事。90年代中期,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位翩翩美少年。
从南昌学习归来老家过年,那时村里很多人都外出打工,还都没回来。一个人难免孤单寂寞。
好在每天总有三个左邻右舍的小姑娘,来我家串门,找我玩。特别是吃过晚饭后,每天都会来。
一个年龄五岁,活泼可爱,喜欢吃零食;
一个7岁,也是乖巧活发,扎着一根马尾,走路连蹦带跳,不惧生人,还会给我表演节目;
另一个九岁了,扎着两条长长的辫子。好看而秀气的小姑娘。我对第三个小姑娘很有好感。她也很喜欢和我在一起。
有了他们的陪伴,那段本来孤独的日子,便有了欢声笑语。
我们在一起聊学校的事;聊吃、邸喝的;聊兴趣爱好。还会坐一起打牌。
他们从大人那里知道我在练武。便缠着我,要我教她们三个练武术。
毕竟两个都很小,只是开始很好奇,久了便失去兴趣,唯有九岁的那个小姑娘,练得有模有样。我也愿意手把手地教她。
她每日晚上,总是吃完饭第一个便来我家,也总是最后一个回去。
她喜欢亲近我。总是左一个“哥哥”又一个“哥哥”。喜欢问这问那。从那明亮的大眸子中,可以看出对我的喜欢和依恋。我又何偿不是如此呢?
我一直很想父母生个妹妹,可天不随人愿。父母在我小的时候,也抱过一个女婴来养,但养到三岁,终是养不活,死掉了。
父母这一生,就是没有女儿的宿命,不论怎么养,都不成。
我对这三个小姑娘叫我“哥哥”,很是受用。巴不得是真的。犹其是那个九岁的小姑娘。如果是真的,那该多好啊!
有一回,她问我手提袋子上的人是谁,那个年代流行香港明星的图片、挂历、年画。手提袋子也不可幸免。
“这是刘德华,好看吗?”我那时喜欢刘德华、黎明呢。
“好看,不过没你长得好看!”小姑娘认真地望着我说。
我微微一笑,没有争辨。原来我在小姑娘眼里,是那么的好看。
我们在一起欢快地度过了新年。然后我回南昌学习去了。那三个小家伙商量后说,到了那边,要记得给我们写信。我答应了。
到了南昌后,我也确实想念她们,确也写过好些封信。
我是一个爱追梦的人。在外面追梦的日子,一晃便好些年过去了。当我再回老家时,却早已物是人非了。
三个当初的小姑娘,都已渐渐长大,成了三个大姑娘,都已亭亭玉立了。
见了面,怯生生的,有了些少女的娇羞。她们早己褪去了天真与无邪。不似当初,那个像棉花糖一样,粘我的三个小姑娘了。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让我不禁想起刘禹锡的名诗来。有些感慨时光的匆匆。
或许,是相处的时间太短,而分别的时间太长;或许,她们早已晓得男女有别了。
她们微笑着与我保持着距离。那一一声“哥哥”也是极不自然的了。当初的那种情怀,早已在时间的小河里冲淡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缘尽了,也就散了。这是很自然的事。只是在特定的情境下,在我看了《荆棘鸟》后,才会从记忆深处,慢慢浮于面前。
人的记忆真是很神奇。
如今想起,虽有遗憾,仍不免有一丝丝的甜密。
缘份,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它随风而来,有时随风而去,捉摸不定。有时驻足;有时便不走了。
人与人之间,有时可能只是一面之缘。有时可能长长久久。
缘由天定,份由心求。皆源于双方各自的心田,是有意还是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