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理也得辩三分

今天放学,没有看见儿子随大队伍出门。

我问他语文老师,她说,刚出来时候看见谢老师正在训他,好像和其他班级的同学打架了。

我心里暗喜:好家伙,比他爹有出息,三年级就会打架了,我那时候老实的随便是个人都能欺负,我绝对忍气吞声。

但是面子还是要给老师的,我强装愤怒,扯上侄女去学校门口。半路,这家伙耷拉着脸拎着书包出来了。

他数学老师(我一个生疏朋友的媳妇)说了一大堆他的不是,说他见了人家就骂人家,我就很生气的问他,你骂人家什么了?还踹人家肚子,你有能耐了你!

好不容易我的态度取得了两位老师的同情和信任,放我们回家了。

路上,我问他,这家伙还是闭嘴不言。我就训他:你知道吗?你吃亏就吃亏在嘴上,一是你不该先去骂人家,二是你不该在老师训你的时候不吭声,你要知道,没理也得辩三分(他可能不懂),你就是要理直气壮才行!

原来事情是这个样子的:他跟人家犯贱,喊人家“土拨鼠”,而且是见了人家就喊。人家拿了红领巾打了他一下(据他说,是沾了水的,拧了扣的,打着特别疼),他就扭头给了人家肚子一脚(这也太坏了),然后,重点来了,人家急了,倒是把他按在地上锤了一顿,还磕了后脑勺!丢人啊!不过,确实比我强。

希望他长点记性吧,别去招惹人家,更不能欺负人家。但是,也别被别人欺负了。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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