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雨落在玻璃上,一道一道地往下淌。
林知意盯着那些水痕,想起他第一次约她吃饭那天,也是这样的雨天。他把伞大半都倾向她,自己半边肩膀淋得透湿,笑着说没事。
后来她才知道,那把伞是他从便利店临时买的,三十九块九,发票还揣在口袋里。
他们“在一起”六十三天。
现在想来,这两个字要打引号。因为从始至终,他从来没有明确说过“我们在一起吧”。他只是每天找她聊天,约她吃饭,在她加班的时候点一杯她喜欢的杨枝甘露,在她生理期的时候默默把热水袋塞进她怀里。
她以为这就是喜欢了。
直到那天晚上,她在商场看到他和另一个女孩并肩走着,那个女孩挽着他的手臂,把头靠在他肩上,动作自然得像做过一百遍。
她站在原地,手里的奶茶突然变得很重。
他看到她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打招呼:“好巧。”
好巧。
就这两个字。
没有慌张,没有解释,甚至没有把她拉到一边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就像在路上遇到一个普通朋友,随口寒暄一句就可以擦肩而过。
她后来才知道,那个女孩是他交往两年的女朋友,异地,每个月来看他一次。
而她,只是他异地期间,用来打发时间的人。
“我没有女朋友的感觉,”他对共同的朋友说,“就是……有人陪着吃饭聊天,挺方便的。”
方便。
这个词像一根针,扎进她心里,扎得很深,拔不出来。
她没有去质问他,也没有哭闹。成年人之间,有些话不用说得太明白。他从来没有承诺过什么,是她自己把那些细碎的温柔当成了喜欢。
只是她不明白——
如果不喜欢,为什么要每天说早安晚安?
如果不喜欢,为什么要记得她不吃香菜?
如果不喜欢,为什么要在她难过的时候,把她揽进怀里?
朋友说:“有些人就是这样,他们需要被喜欢的感觉,但并不想承担喜欢的责任。”
她懂了。
他招惹她,不是因为有多喜欢她,只是因为她恰好出现在他空窗期。他给她那些温柔,不过是他顺手就能给的东西,不需要成本,不需要走心。
可她当真了。
她把那些随手给的温柔,当成独一无二的偏爱。
分手后的第三十七天,林知意删掉了他的微信。
删之前,她翻了一遍他们的聊天记录。两千多条消息,她一条一条看过去,看他什么时候开始回得越来越慢,看他什么时候开始用“嗯”“哦”“好”来敷衍,看他最后一次主动找她,是让她帮忙拼单买一箱车厘子。
她终于承认,他从一开始就没有认真过。
只是她自己,走不出来。
窗外的雨还在下。
林知意端起凉透的咖啡喝了一口,苦涩从舌尖蔓延到喉咙。她想,下一次,如果再有一个人对她好,她要先问问自己:他是只对我这样,还是对谁都这样?
可她又想,其实问也没用。
动心的时候,人都是盲目的。
只能等时间过去,等伤口结痂,等自己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想起他,就像想起一场下过就停的雨。
雨停了,天晴了,她还要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