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8个领域“负面清单”为抓手,为基层权力运行划定红线。这一制度创新不仅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深化,更是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纪律保障的关键举措。在基层实践中,如何将制度刚性约束转化为治理效能?需从制度执行、监督创新、文化浸润三个维度破题。
一、以“负面清单”为镜,织密权力运行“防护网”
《规定》首次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要求细化为强农惠农补贴发放、集体“三资”管理、乡村项目建设等8个领域,明确列出虚报冒领补贴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虚假招标项目等典型廉洁风险点。这一制度设计直击基层治理痛点:某省纪委监委2024年通报案例显示,某村支书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30万元,暴露出项目审批、资金监管环节的漏洞。
破解此类问题,需构建“清单+流程+平台”的立体防控体系。在江苏某县,当地将《规定》中的“负面清单”转化为数字化监督平台,设置惠农补贴“一卡通”比对、集体资产交易“云备案”、工程项目“全周期监管”等模块,实现权力运行全程留痕。2024年,该县通过平台预警拦截异常资金流动17笔,挽回集体经济损失380万元。这一实践印证了《规定》中“以科技赋能监督”的治理逻辑——通过制度与技术深度融合,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二、以监督合力为刃,斩断利益输送“暗链条”
《规定》明确将驻村第一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等纳入监督范围,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在浙江某试点乡镇,当地创新“三员联动”机制:纪检监察员专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村务监督员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廉情观察员收集群众诉求,2024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2条,党纪政务处分8人。这一模式与《规定》中“整合监督力量”的要求高度契合,通过制度设计打破“熟人社会”监督壁垒。
更需警惕的是,部分基层干部利用制度衔接空白实施“变异腐败”。如某村主任通过“体外循环”设立“小金库”,规避“村账镇管”监管。对此,《规定》提出“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要求纪检监察、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共享数据。在四川某市,当地搭建“三资”智慧监管平台,接入财政、民政、住建等12个部门数据,实现惠民资金流向、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审批的“穿透式”监管。2024年,该平台发现异常交易312笔,移送问题线索27条,释放出“监督无死角”的强烈信号。
三、以文化浸润为基,厚植廉洁从政“生态圈”
制度约束终需文化支撑。《规定》强调“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指向基层治理的深层逻辑。在江西某革命老区,当地将“苏区干部好作风”融入村规民约,开展“廉洁家风故事会”“红歌中的纪律”等主题活动,使廉洁文化从“墙上”走到“心上”。数据显示,该县2024年涉农信访量同比下降63%,群众对干部作风满意度达98.6%。
文化浸润更需创新载体。山东某村开发“清廉乡村”小程序,设置“三务公开”“监督举报”“清风学堂”等功能模块,村民通过手机即可查询村级财务、参与民主评议、学习党纪法规。自2024年上线以来,该平台访问量突破12万人次,推动村级事务透明度提升72%。这一案例印证了《规定》中“推动监督下沉”的实践路径——通过数字化手段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容错纠错为盾,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源”
《规定》在严明纪律的同时,强调“为担当者担当”。某县曾发生因村干部在土地流转中“怕担责”导致产业项目搁置的案例。对此,当地建立“容错备案+澄清保护”机制,明确在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的,可启动容错程序。2024年,该县为12名干部澄清正名,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更需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闭环体系。广西某县推行“廉洁履职积分制”,将《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量化为考核指标,与绩效奖励、评优评先挂钩。2024年,该县对积分靠后的23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积分优秀的46名干部优先提拔,形成“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双重导向。
结语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的出台,不仅为农村基层干部划出行为红线,更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廉洁基因”。唯有以“负面清单”为尺、以监督合力为剑、以文化浸润为基、以容错纠错为盾,方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清风正气充盈广袤乡村。这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生动实践,更是以廉洁政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