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甲方):广西茂海翔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乙方):广西升航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丙方):宫翠英
鉴于甲乙丙三方合同纠纷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桂0103民初20330生效判决书,后因乙丙方没有履行该生效文书,甲方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 )。现三方就支付欠款事宜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本和解协议生效后三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280000元给甲方,甲方免除乙丙方的剩余应付款。
二、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为:
三、甲方收到全部款项后,应在三日内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请结案。人民法院收取的执行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四、甲方收到全部款项后,同意谅解丙方,不再要求追究丙方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一份,一份交人民法院存档,至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