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一岁那年那篇主要讲述的就是他在患病前前后后(即在二十一岁、二十九岁、三十八岁“三进三出”医院)的故事,此文开头讲述了他住在“友谊”医院的神经内科病房,该科室总有十二间病房,除去一号、二号没去过,其他病房他全部住过。后面的文章主要围绕十号、七号、十点五号(本不是一间病房,护士格外照顾给与的一间病房)、四号、六号病房的故事。
这两章大多讲述的是他与病友的故事:有初到十号病房与病友聊天期盼三个月就可以痊愈出院的故事;有因他喜欢读书的缘故而格外被分配在与局长同住两人间的七号病房的故事;有因特别照顾,可以与朋友肆无忌惮聊天说笑的十点五号的单人小病房,也因此萌生了他文学创作之路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