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世上的爱情,两情相悦的少,一厢情愿的多。明知心上人不爱自己,明知在一起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却还要为TA死去活来无怨无悔,这种人,我们称之为“备胎”。
金庸是写爱情的高手,写过的错位爱情多不胜数,由此产生了一个庞大的备胎群。
虽然金庸的武侠世界是以男性为主导,女备胎自然比男备胎多,但我是女流之辈,只想聊聊男备胎。
同样是男备胎,境界是有区别的。
较低的有:在郭芙面前争宠而丑态百出的武敦儒、武修文兄弟,为了阿紫迷失掉自我的游坦之,疯狂迷恋小龙女以致犯罪的尹志平,为周芷若不惜践踏道德底线的宋青书,等等。
较高的有:给王语嫣当跟屁虫的段誉,苦恋小师妹而不得的令狐冲,不明真相要为未婚妻报仇的殷梨亭,为救情敌导致毁容的余鱼同,等等。
还有一个特例,就是韦小宝。
给一个人当备胎已经够辛苦了,他却同时担任几个人的备胎。七个夫人中,一半曾经名花有主,被他百般讨好苦缠到底才终于抱了回来。
不过这篇的主角并不是韦小宝,而是《鹿鼎记》中另一个情痴,他叫胡逸之。
胡逸之是个小配角,全书中只出现过两次。但在金庸笔下众多备胎中,他绝对是个大神级人物。
在他身上,隐含着某种爱情的真谛。
2
胡逸之是带着一连串悬念出场的。
他第一次亮相,是在广西柳州的一家赌馆里:
“西首坐的是个乡农般人物,五十岁左右年纪,神色愁苦,垂眉低目,显然已输得抬不起头来。”
这乡农看起来毫不起眼,然而韦小宝瞅了一眼他手里的牌,竟是一对好牌。韦小宝纵横赌场无敌手,什么场面没见过,当即心想:这人不动声色,是个最厉害的赌客。
接着发生冯锡范暗算事件,赌场中所有人瞬间被一一点中要穴(跟成昆偷袭明教众高手差不多)。等到援军赶到,冯锡范撤退,这个貌不惊人的乡农不用别人帮忙,自己运功冲破穴道,大摇大摆地走了。
天地会中见多识广的吴六奇,对乡农这一手武功赞不绝口,称:“武林中有如此功夫的人寥寥可数。”
读到这里,第一个问题就来了:这个低调沉稳、武功极高的乡农,到底是何人?
当天晚上,乡农来找冯锡范报点穴之辱,故意逗他玩,两人在柳江之中打成一团。
这场打斗十分精彩,是金庸写得最好看的武戏之一。乡农展露了一手极厉害的刀法,终于被对手和围观群众认了出来,原来他就是当年武林中第一美男子,号称“百胜刀王”的胡逸之。
“溶溶月色之下,见江面上白光闪烁,二人兀自斗得甚紧……百胜刀王胡逸之的刀法招招险、刀刀狠,只攻不守,每一刀似乎都是要拚个同归于尽。这等打法若在武艺平庸之人使来,本是使泼耍赖,但胡逸之刀法自成一家,虽险实安。他武功本已精奇,加上这一般凌厉无前的狠劲,冯锡范不由得心生怯意……”
冯锡范是《鹿鼎记》中武功最高的反派,却被胡逸之的刀法逼得连斗志都没有,最后落荒而逃。
天地会众人与胡逸之素不相识,猜出他的身份后,便马上划船过去,想跟他交个朋友。不但如此,明为清廷广东提督、实为天地会洪顺堂红旗香主的吴六奇,初次见面就向胡逸之报上了真实身份,丝毫不怕泄漏风声招来大祸,还说:“倘若信不过百胜刀王,兄弟岂不是成了卑鄙小人么?”
由此可见,当年胡逸之在江湖上不但名气大,名声也相当好。
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美貌与武艺并存,英雄与侠义的化身胡逸之,为何会变成一个又老又黑的农民伯伯?
胡逸之很爽快,几杯酒下肚,不等众人提问,自己就说了出来:“兄弟二十余年来退出江湖,隐居昆明城郊,只不过为了一个女子。”还说:“我在她身边住了二十三年。她……她……嘿嘿,她从来正眼也不瞧我一下。我在三圣庵中种菜扫地、打柴挑水,她只道我是个乡下田夫。”
吴六奇等人都是豪杰之士,无论权势金钱美女,都不放在眼里,眼见一个大好青年为了美色沦落成这般模样,顿时心生鄙夷。只有韦小宝一听之后大为赞叹,恨不得拜胡逸之为师。
不是想学他的刀法,而是要学他的一片痴情。
3
《鹿鼎记》的主角是韦小宝,一个出身卑贱,既没文化、又没武艺,坑蒙拐骗、出口成脏的小混混。
然而读完原著之后,你会发现,这个小混混比绝大多数正儿八经的君子都要有原则、有底线、敢担当。
就连最为人揶揄的爱情方面,也是如此。
他有四个情敌:方怡的前男友刘一舟,是个贪生怕死卖友求荣的小人;阿珂的心上人郑克塽,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苏荃的丈夫洪安通,是个强抢民女心理变态的老头子;建宁公主的未婚夫吴应熊,不但是个无趣的心机boy,还是大反派吴三桂的儿子。
这些人的存在,简直是为了反衬韦小宝。他们不是被韦小宝打败,而是输给了真理与正义。
但是光这么写,会让读者觉得有点假,难道除了韦小宝,就没有一个靠谱的男人吗?
所以金庸又塑造了胡逸之。
论人品,胡逸之正直、豪爽,待人诚恳。论武艺,他仅次于神龙教教主洪安通,以及从《碧血剑》穿越而来的归辛树和九难,在《鹿鼎记》中排前五名应该没问题。论相貌,他年轻时号称武林第一,潇洒倜傥无人能比。论情趣,他颇有文采,又懂艺术,说话也很机敏。
无论从哪方面看,他都是武侠世界中女子的理想对象。
更难得的是他的痴情与奉献,不但秒杀书中各色人等,就连对阿珂爱得不能自拔的韦小宝也自叹不如。
“胡逸之低下头来,叹了口气,说道:‘那日我在四川成都,无意中见了陈姑娘一眼,唉,那也是前生冤孽,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韦香主,胡某是个没出息、没志气的汉子。当年陈姑娘在平西王府中之时,我在王府里做园丁,给她种花拔草。她去了三圣庵,我便跟着去做火伕。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几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
对韦小宝来说,爱情是本能,是占有,是结果而不是过程。对胡逸之来说,爱情却是信仰,是奉献,是耕耘而不是收获。
绝大多数备胎都怀有转正的梦想。且不说韦小宝千方百计讨好阿珂,发誓就算千刀万剐、粉身碎骨都要将她娶到手,就连心思最温柔的段誉,付出最巨大的游坦之,当看到自己女神情有别钟时,也会觉得伤心失落、自怨自艾。
只有胡逸之与众不同,他说:“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让她心里高兴,为的是她,不是为你自己。倘若她想嫁给郑公子,你就该千方百计的助她完成心愿。倘若有人要害郑公子,你为了心上人,就该全力保护郑公子,纵然送了自己性命,那也无伤大雅啊。”
这境界,接近于神。
备胎当到这种境界,实属不易。别说韦小宝,段誉和游坦之见了恐怕也要服气。
4
英俊少侠爱上绝色美人,听起来是一段佳话。可惜男方是胡逸之,女方是陈圆圆。
胡逸之的爱情,是一场单向的精神恋爱。他隐姓埋名,在陈圆圆身边为奴为仆,做牛做马,只是为了能够偶尔见到她一面。他默默守候女神二十三年之久,却没有一丝一毫非份之想,甚至根本不让对方注意到自己。他连她的衣角都不敢碰,生怕亵渎了佳人。
如此纯粹到一尘不染的爱情,跟陈圆圆联系在一起,却让人有种微微的苦涩感。
陈圆圆乃是“秦淮八艳”之一,号称“天下第一美人”。明清易代之际,秦淮名妓大多命运坎坷,最离奇的一个就是陈圆圆。她离开苏州北上京城,当过崇祯皇帝的宠姬,周国丈的歌伎,吴三桂的小妾,然后被李自成夺去,又被吴三桂夺回,在跟随吴三桂远赴西南期间,她与李自成偷偷保持亲密关系,并诞下女儿阿珂。中年以后,她失宠于吴三桂,到昆明郊外的三圣庵中带发修行。
陈圆圆认为自己只是一个货色,谁的力气大,谁就能把她夺走。正因为抱着这种心态,无论跟哪个男人在一起,陈圆圆都是温柔体贴,百依百顺。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谁,也不知道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而自身条件与陈圆圆最为般配的胡逸之,明知她过得并不幸福,却选择了隐身模式,把她当成神一样供奉起来,匍匐在她脚边,不声不响地跪舔。
书中关于陈圆圆的最后一则消息,是吴三桂兵败,昆明城破,陈圆圆不知所踪。
“阿珂听说母亲不知所踪,虽然她自幼为九难盗去,不在母亲身边,但母女亲情,不免也感伤心。韦小宝劝阿珂不必担心,说她母亲不论到了甚么地方,那‘百胜刀王’胡逸之一定随侍在侧,寸步不离,说道:‘阿珂,这胡大哥的武功高得了不得,你是亲眼见过的了,要保护你母亲一人,那是易如反掌。’阿珂心想倒也不错,愁眉稍展。”
韦小宝猜想胡逸之和陈圆圆会不会在危难之中走到一起,可是从胡逸之的性格为人来看,这只是个美好而不可能的愿望。
胡逸之神化陈圆圆的同时,也拔高了自己对她的爱:“武功算得甚么?我这番深情,那才难得。”
他只知道深情可贵,却不知爱一个人不是养育婴儿或宠物,只要精心照顾就够了。明明有可能给予对方完美的爱情,却只做了一个超长待机的保镖,怪可惜。
无私到了极致,有时也是一种自私。
他是为自己内心的安宁而奉献,不是针对陈圆圆的需要而付出。如果他了解女性,了解陈圆圆,就会明白:
与其在神坛上展览,不如跟相爱的人互耍流氓。
最后引用一段英国作家毛姆的话:
“一般来说,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地位。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作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索然寡味的人;即便对爱情感到无限兴趣的女人,对这类男人也不太看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