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罚单。
根据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十一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处罚作了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等行为可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处罚。
今天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感觉这种实施很好,想想自己偶尔也会不自觉的在路上看手机,虽然不是过马路,但也不安全。
一项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步行过马路时从不玩手机的受访者仅占27.8%。
越来越多的人机不离手,我们在手机上浪费了太多时间。
为了安全,远离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