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被冒名贷款,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河北张家口王秀梅夫妇,妻子患有肺癌,丈夫小脑萎缩、老年痴呆症、脑梗。两人每个月的医药费都要2000左右,日常开销,都是靠着400块的低保和孩子的供养。2019年,他们突然上了某农商行的“黑名单”,并因此被自动取消了低保。后来他们才发现,原来是被该银行的职员冒用他们名字在该银行办理了贷款。而且类似这种情况已经不止一例,银雷律所刘律师告诉你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向银行及该职员主张民事赔偿责任

  因涉事职员在涉事银行任职,该银行自然难逃干系,“受害人”可先跟银行协商,并要求银行消除其本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银行不予配合解决,或者拒绝承担相应责任的,“受害人”也可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可以通过申请笔迹鉴定等方式证明相关贷款合同等材料并非本人签字,并据此要求银行消除不良记录,并要求银行及涉事职员赔偿给“受害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二、向涉事银行的监管主管部门举报

  根据笔者处理类似相关案件的经验,这样的案例早已不止一起。其中银行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肯定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就此,被冒名贷款的“受害人”可以向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由监管介入,追求银行管理不到位及监管不当的责任。

  三、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涉事职员的刑事责任

  据网上相关报道,涉事银行及涉事职员均已承认此冒名贷款的行为。如此一来,如果该涉事职员在此过程中存在伪造变造贷款材料或者盗用个人信息,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形,则有可能涉嫌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等刑事犯罪,如此则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该类被冒名贷款事件层出不穷,一方面跟银行监管不到位有关,另一方面,也给我们自身敲响了警钟,提醒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个人隐私,妥善保存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物品,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2、树立个人信用保护意识,定期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或者前往有个人信用自助查询设备的银行网点自行查询,随时掌握自己的个人信用情况,一旦发现被冒名贷款等行为,及早发现并处理;

  3、切勿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用给别人,不要轻易相信各种以“名义上的各种理由”的借用、使用行为,尤其是给予高额报酬的借用、使用行为,极有可能被拿去用于办理贷款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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