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会有最爱,也会有很多厌恶,我似乎比较博爱,也容易跟风,看什么都比较顺眼,譬如追星这事我就觉得都还过得去,只要明星不犯道德性错误基本上无喜无悲。对生活中的事务也是这样,总喜欢什么都备好,也舍不得丢弃,断舍离对于我来说确实很困难,似乎什么都是生活必备。我最迷恋的宝贝其实有很多,书、一个人的声音、一个人的陪伴、一个人的礼物,我都会很珍惜很珍惜。
环顾家里一周,找找家里历史最悠久的东西,因为近五年搬家三四次,很多东西就是被迫断舍离,而且生活都会以孩子有用为主,自我需求放后。终于看到一个保温杯,那是2005年我考上大学我父亲送给我的,十余年的历史历史,这个不锈钢的早已经丧失保温效果,可是跟着我走过了很多个省市,几乎见证了我上大学、工作、结婚、生小孩的人生经历,无论我到哪似乎都没有想着要丢弃他。我忘了什么没有嫌弃他,但是很奇妙,似乎我每次搬家后总能看到他的身边再一次出现在桌前。迷恋他吗?我觉得算不上,反正觉得他能用不属于丢弃范围内,外出喝水还能用的上。我的父亲也许都不记得这个杯子了吧,我忘了具体是什么情形送给我的。我只记得我经常打包行李箱的这个杯子就那么静静的躺在我的行李箱内。反正他就这么安静的跟随我成长、生活
还有什么迷恋的宝贝呢?我喜欢的“中庸之道”思想,大学一毕业喜欢看的心灵鸡汤就是庄子、老子,我一路低调平庸的活到现在,我还是喜欢这个思想的一切,我认可他的生活哲学,并附随喜欢这样的人。譬如蒋勋,我就很喜欢他的书,他的声音,几乎天天都会听到他对于美学生活的讲解。
真正的兴趣爱好的,很多都是博爱或者喜新厌旧。唯独那个杯子我也不知何故跟随了我这么旧,中庸之道是我主动选择迷恋的事物。生活总有那么多一阵风似的过客,带给你惊喜又走了,唯独这些被动或者主动的事物就这样静静的陪伴一路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