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能经常发现这样一个现象,两个人明明已经从恋爱走入婚姻了,明明两个人的爱情已经修成正果了,可是为什么有的夫妻,感情好的就跟一个人似的,有的夫妻却天天争吵不休呢?
昨天下班和朋友从养生聊到了这一个问题,朋友的老爸是一个特别养生的人,吃饭比较讲究,作息特别规律,不熬夜,不睡懒觉,每天晚上十点就要按时睡觉,每天坚持锻炼,坚信运动能强身健体,坚信不生病就是最省钱的生活方式,其实这种生活方式挺好的,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习惯。
但是这个朋友的妈妈属于特别喜欢熬夜,喜欢和朋友到处吃喝玩乐这种,基本每天晚上都会有各种的聚安排的慢慢的,然后每天晚上回家会相对晚一些;然后每天回家都会悄悄的,不敢把习惯早睡的人吵醒,不然就会一顿大吵。
我就很自然的回了一句,所以你老爸老妈离婚了呀!
是啊!两个人在一起如果没有相同的生活方式,相处真的太难了,因为不管你做什么和都对方不在一个调上,就会很容易产生矛盾。
也有人说,两个人在一起就应该给对方多一些包容和理解,但是两个人在一起如果什么事情都要另一半的包容,包容多的那一方如果累了,那就会把积累下来的点点滴滴全部爆发出来,这也是很可怕的。
鲁迅笔下曾描写过一个这样可怜的男人。
他是鲁迅散文集《朝花夕拾》中一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里可怜的男人。
这个可怜的男人是鲁迅远房的叔祖。他叫周兆兰,是个秀才。
周兆兰喜欢侍弄一些花花草草,他的太太却把那些花花草草当成支撑晾衣竿的架子。结果,花草的枝条不堪重负,被压断了,他的太太不但毫无愧疚之心,反而骂他“死尸”。
我想,周兆兰的心里是非常憋屈与恼火的。相互尊重,是夫妻相处的一个重要方式。对于他的爱好,他的太太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做不到,这样的婚姻谈何幸福?
一直认为,正常的婚姻里,男女双方应该是平等的。既然是平等的,那么尊重就应该是必须的。尊重不应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它应落实在具体的生活细节上。
另一半的口味、看法、爱好,另一半的人际交往、为人处事,以及对于另一半的父母等等,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不对家庭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都应该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