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定

图片发自简书App

明崇祯二年,终年无雨,草木焦枯。

囿于西南边陲的陈备乡尤为严重,八九月间河床干涸,田地颗粒无收。

人们争相采摘山间的杂果腥草为食,味苦而涩,嚼若糠皮。食之,仅可保人不死。

十月末,山间的杂草都被人们吃光了。无奈之下,众人只得剥吃树皮。

陈备乡西面石山漫有十里榆树林,那榆树皮虽口感差些,但也能让人多活几日。

到了年末,树皮又尽,人们只得挖吃山中石泥。

石泥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出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有些不甘现状的人,慢慢聚在一起,沦为盗,但凡听说哪户人家有些积贮,便倾巢出动,抢掠无遗。

西山下有户周家,长子唤作明允。

周家虽家底甚薄,但好在明允自小聪慧,又生得副好皮囊,于是成为全家希冀。

前些年他一直忙于准备科考,通宵达旦地看书,一心想状元登第。谁知在最紧要的关头遇到这场天灾人祸,除他以外,家人无一幸免。

他又悔又恨——横竖看来,读书反而最为无用!

某个下雨的夜里,又逢强盗搜刮抢劫。他带上仅有的一点包袱,心一横,独自冲进西山的密林里。

西山半腰处有一大片树林,那些树与山脚的十里榆树林不同,它们根须茂盛,经络纠结,吸取了成百上千年的日月精华,生长得过于茂密,远远看去,就像是密不透风的黑墙。

陈备乡祖祖辈辈都有一个训诫——千万不要进入密林。

偶尔有些不怕死的,冒然闯入,便永远也不再回来。

于是那个古老的训诫就显得更加应验。

周明允在密林中蹒跚,一路上听得鸟叫虫鸣似乎皆异于常,不由得胆颤心惊。

瞻前顾后,进退两难。

行路约半个时辰,又累又饿,他索性背靠在一棵枯树之上,恹恹等死。

恍恍惚惚中,前方似有点点星火,若即若离,勾人魂魄。

他奋力一搏,跌撞摸索,近了才看清那是林中孤立的一座破庙。

毛骨悚然之际,天空突然一声炸雷,闪电和暴雨纷至沓来。

他走投无路,只得躲进那一方屋瓦庙檐下。

往后想来,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数。

借着惨白闪电,他小心端详庙内建设。

此地虽年久失修,但仍能窥见一丝盛时的富丽和恢宏。自大门处进深三米的殿上,前施露台,檐柱粗硕但明显侧脚,檐下施四铺作斗拱,檐角举折上翘,正脊两端有蟠龙吻,一看便知是元朝格调。

入神间,忽然听见殿角一尊神像后面传来嘤嘤哭声。

他一个趔趄,哆哆嗦嗦地,转身欲奔出大门。

此时半天阴云密布,一道火雷突然直直劈下来,在庙门前的一亩三分地化为灰烟。

他呆呆立在门口——若刚才自己快了半步,现在已是片甲不留。

可身后这位不知是人是鬼,想了一想,他咬牙仍准备溜之大吉。

忽听身后有人唤了一声:

“嗳——”

像是一个少年郎的声音。

他颤巍巍地回过头去,借着电闪雷鸣,觑见一位身着青布罗衫的少年,软弱无力地倚在神像旁。

明允辨不清那少年身份,只得追问一句:

“你……你是人是鬼?!”

少年喘息不停,答他:

“放心,我不是鬼……”

明允转身,借着些许光亮仔细端详,见他生得眉清目秀,刚才的答话清楚明白,心中稍感安慰。

在这样绝望幽深的境地,还能碰见一口活气,估计也同是天涯亡命人吧。

心中大石终于放下。

明允呼出一口气,勉定心神,慢慢向青衣少年走过去。

那少年软软扶将在一座残像旁,神色疲惫不堪,但细细一瞧,竟发现他生得一副绝好的面相。浓眉大眼,尖腮小嘴,皮脂白皙,艳丽的容貌甚至比得上一些宫墙内的贵人和妃嫔。

明允看得有些呆住,愣愣地立在少年跟前,一语不发。

时间拖得久了,那少年似乎越发力不从心,身子晃了晃,便直直地倒了下去。

明允一惊,连忙上前扶住,问道:

“你……你是生病了吗?”

少年躺在明允的怀里,大大的眼眶里好似碎波流转,末了轻轻吐出两个字:

“我饿……”

见他脸色惨白,原来是因为久未进食。

可这乱世凶年,两人困于深山老林中,去哪里找吃货?

明允听着少年虚弱的呼吸,僵持片刻,最后咬牙握拳拿定主意。他回身取出包袱里藏着的几个榆荚仁——之前他在行路时,见一只松鼠躲在树丛间啃咬不停,于是从地上抄起石块就掷。不偏不倚正中目标,松鼠惊悚地窜到树洞里,将怀中物洒落在地。明允上前一看,竟是几枚榆荚仁。

这榆荚仁性平味苦,换做平日都是无人问津之物,时至今日,人竟和禽兽来争抢这种小玩意,真是唏嘘。明允摇摇头,把几枚榆荚仁收进包袱里,以备充饥。

此刻看着眼前气若游丝的单薄少年,他心意已决,将几枚果干全数让出,以期救得对方的性命——即使自己也早已饥肠辘辘。

少年看着他递到自己跟前的几枚榆钱,虽面有难色,但还是飞快地将它们吞拿下肚。渐渐地,整个人的气色看上去缓和了不少。

明允见状,心里自是充满欢喜。

夜到深处,庙外风停雨住,一轮明月斜斜挂在屋檐翘脚,将庙里映得满地银光。

明允靠在一根斑驳的庙柱前,饥寒交迫,和衣沉沉睡去。

他丝毫没有注意到,夜色越浓,身边的绿衣少年越显得神采奕奕。

因为他是妖。

一只在榆树林里苦修了八百年的螳螂精。

他满心以为只要自己再熬两百年,时光飞逝,最后等到仙门洞开,自己便可以顺利飞身,终成正果。可没想到半路遇到这多年不遇的该死的饥荒,人们上山四处觅食,扰了他的清修,最后只得慌不择路地躲进半山腰的密林里。

他虽是妖精,但也得进食。

不过他曾在佛祖面前立誓,绝不沾荤惹腥。之前的八百年里他都靠着野果杂菜充饥。忍辱负重。

现在倒好,被凡人一扰,破了术修,浊气在体内经脉四处乱窜,血液像是煮沸的水,噗噗地直窜上喉头,嘴里清淡得发狂,肚里空出了座城,仿佛随时都可以塞进一头牛。

他从那一刻后,生命里就只有一个字——“吃”。

但是寻遍西山密林,别说果子,连像样的野菜都难得一见。他终于在与自然和天性的较量中败下阵来,巍巍躲进这一间破庙中凄凄等死。

可在绝路的尽头,他遇到了明允。

皎洁月色里,他袅袅地,靠近他,斜靠在断壁残垣边,细细看着明允的脸。

有风在密林里穿梭游荡,最后汇到他的身边,扬起一身青衫。

修仙到最后,无论是人是妖,都会混淆了性别。

无山无海,无风无雨,无欲无求,无我无你。

只有断了所有,才能称之为“仙”。

但他在半途因故“辍学”,所以夜色迷茫中,看着眼前救命公子,心里竟然泛起思情——那几枚榆荚仁算得上什么?他看上的,是明允的真心。

于是轻轻俯身下去,凑近了,欣赏明允那张年轻的俏脸。从左至右,细细打量,直到连耳垂边的那颗痣都能牢牢烙在心里。

越看越喜欢。

他的脸颊泛起红潮,浑身燥热难耐。抬头看见头顶那轮银月,似乎也涌上温软的黄。

轻褪薄衫,妙手轻扬,双唇吻上去的那一瞬间,青衫徐徐落下,罩住了两人的纠缠。

天边渐亮,日出云开。

他们拥躺在庙中空地上,赤裸的皮肤上映出金色的光辉。

远处的几声凄厉鸟鸣,让明允醒转过来,抬头便看见前方那尊怒目的神像,不由地心惊胆战。连忙穿上衣服,嘴里念叨着罪过罪过,末了还不忘去神像前磕头做揶。

唐朗靠在石柱边,一边穿衣,一边看着他的慌乱,最后终于忍不住笑出来,指点道:

“不用害怕。拜它有用的话,哪会沦落至此。”

他说的是实话——这个破庙有用的话,哪里还容得下自己这把不洁的身段?


明允不理他,还是坚持行完自己的忏悔,然后回到他身边,看着他,半晌。问:

“你跟我走吗?”

如今这样的时局,唐朗想了一想,自己毁尽了多年修为,孤身一人,又能去哪里?与其另觅重修之处,不如趁此机会和眼前这个男人游历世间。

于是痛快地点头应声。两个人决定相互作伴,同闯天涯。


转眼到了年末,西山山顶的密云缓缓沉下来,带来了绵绵大雪,天寒地冻,世间更是一片萧索景象。

明允带着唐朗,沿着西山山脉一路南下。

很小的时候,明允就听父辈们说起过,翻过西山,南下六百里,所到之处鱼米丰饶,乃十足的桃源之地。

那个故事他自听见起就一直深深记在心里。而现在对他来说,那份美好就是支撑他活下去的理由和希冀。

他从来都是有担待的人,欠了别人的一定及早还上。而唐朗便是赠他一切令他识情的那个人,他自觉欠了唐朗许多——不管他是男是女。

于是他紧了紧牵着的唐朗的手,轻叹道:

“我定不负你。”

唐朗走在他的身后,怔怔地望着他。

明允的头上和肩上早已落满雪花,山崖上的风声浩大,无情吹打着他孱薄的衣衫和瘦削的脊背。

明明寒冻的天气里,唐朗的胸口却隐隐发热。

他抽出手来在胸前捂了捂,感觉那是前所未有的激动与温暖——是从他诞生之日起,经过上百年的修炼,都没有体会过的欢愉。

但没人告诉过他,那种感觉究竟是什么。

他们沿着陡峭的山路缓行,时间漫长,柔情蜜意最终还是被天地击垮。

唐朗太饿。

接连翻过了几个山头,踏上西山山脉中最荒凉的石重崖。整座山崖挤满大大小小的石块,寸草不生,也看不出任何生命的痕迹。

经过一个崖边的洞口时,唐朗终于坚持不住,松开明允的手,靠在石壁边无法动弹。肚里的空虚像是没有边际的黑洞,销魂蚀骨,透支了他全部的气力。

“我走不动了”,他抬头看着明允,气息微弱。

明允最初想背上他,两人继续往前,但唐朗执意不肯。

我不想连累你,他望着洞外漫天的风雪,轻轻对明允说。

明允有些无措,他站在猎猎风中,望向他。想了想,末了缓缓留了句:

“那好,我去找吃的。你等我。”

唐朗想阻止他。

这样的天气,在外多待片刻都意味着自寻死路,更别说找寻一点食物。可他动了动嘴,说不出话,只能眯起眼睛,看着明允固执地慢慢走远,当远得再也听不见任何关于他的消息时,唐朗终于放弃,闭上眼睛,等待命运的裁决。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似乎听见些微响动。

应该是脚步踩在雪地里的声音!

然后慢慢靠近,接着是布料摩擦石壁的窸窣。

唐朗一阵惊喜,费力睁开眼睛,却看见洞内离自己几步之外的地方,坐着一个男人——并不是明允。

唐朗仔细端详,那男人满身油污,粗眉倒立,一脸悍颜,面相就是十足凶恶之人。不过那张脸上流露的倦意也表明,他也是这冰天雪地里的落魄人。

这一切唐朗都不关心。除开这些,倒有一点最吸引唐朗——他在那个男人身上嗅到了此刻最能让自己着迷的气息。

血肉的气息。

早前终日和明允厮混,唐朗身上修得的半缕仙气早已渐渐散去,五元混乱,无法归一,遂破了血荤。

于是此刻,他嗅到了那男人身上藏匿着浓浓的,食物的味道。

他慢慢地挪动身子,靠过去,但由于浑身乏力,所以最后近似于爬走。

整个过程中,那男人只是直直地看着他,没有任何想要警戒的意思。

等到唐朗近到身前,拼命地嗅着四周的气味,最后按图索骥地寻到自己身后那个随身包袱处时,男人终于心领神会,于是伸手径直从包里掏出一份用粗布裹好的带血的肉块。按时辰估算,那肉还很新鲜。

男人是邻村的杀猪匠。

前些天,村里的大财主请他过去宰了家里的最后一只肥猪,酬劳是三吊钱。

完事以后,他趁着挥刀开膛破肚的间隙,私藏了点肉块——如今的世道,吃货远比金银值钱。这点他当然懂。

所以,能偷偷带走些吃货,对他这样无家无室的穷光蛋来说,已算天大的好事。

现在,他将肉块递到唐朗跟前,轻轻晃动,一边看他饥饿难耐的模样,一边戏谑地嘲讽:

“怎么?想要啊?呵,孽畜,你也有今天!”

唐朗并不意外,一来常年杀生者总能看出些他们的端倪,二来像自己这样的异类也很忌讳与带着戾气的人接触。

但现在,他实在迫于无奈,只能低下头来苦苦哀求。

男人冷笑一声,羞辱够了,又心满意足地将肉块放回包中,一脚踹在唐朗的肩上,让他从自己眼前滚开。

唐朗恹恹地,折转身子往回爬。

一个落魄的妖,还比不上一个低贱的人。

辗转间,男人看见了他露在长袍外的,雪白的腿。再往上,唔,腰身也很细致,最后终于看清那张动人的脸。

他动了动嘴,将一口唾沫啐在地上,骂骂咧咧道:

“真他妈的祸害!”

唐朗回过头去望他一眼。可那无奈的那一瞥恰透出一丝惹人的倦意,引发了一座火山。

男人咽了咽唾沫,站起身来冲唐朗唤道:

“你不是想吃肉吗?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的条件。”

忘记了经过多次时间,压在身上人终于结束收工,徒留给他一身油污,还有狠狠的一嘴唾沫——妖怪做到你这份上真嫌丢人!

那人还想继续说什么,忽然觉得喉头发热,伸手一捂,滚烫的鲜血从喉管处喷薄而出,溅在地上,开出一滩又一滩赤红的花。他低下头,看见凑在脖颈处的,唐朗那一脸诡异的微笑。

男人太过大意,他忘记了一件最为重要的事。

螳螂这种虫类,从来都是女权至上——交配之后,男性总是心甘情愿奉上自己,不得怨言。

这一次也不例外。

唐朗坐起身来,一脸惬意地,开始蚕食男人的身体。从手指,到大腿,最后吃到胸腹,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的心。

没有心的人。唐朗咧开嘴笑了起来。

吃饱了,伸手擦了擦嘴边的血迹,一言不发,慢慢起身,然后一件一件穿好衣物,他依旧靠在石壁边等待着明允。

终于,于茫茫风雪中又见到了他的身影。

唐朗站起身来,兴奋地出去相迎,似乎已经多年未见。

明允带回了一点野梨——这已是他爬下一座峭壁后,在一个避风山凹处的歪脖梨树上摘下的仅存的果实。

唐朗迟疑着,小心翼翼地取了其中一个,然后将剩余的梨全都推给明允。

明允有些生气,说你如果不吃,那我也陪你等死好了。

拗不过他,唐朗又吃下一个,然后将剩下的两个塞进明允的布兜里,说是准备着路上的干粮。

明允并没有发现唐朗的变化,还以为他是胃小之人,一两个野果便真能恢复体力。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又踏上南下之路。

下山之后,才看见世间哀鸿遍野,民不聊生,犹如地狱无间。

明允握紧唐朗的手,道:

“我定不负你。”

天下之大,只希望能容下两个渺小的人。从此以后,就算粗茶淡饭,碌碌一生,也是最大的幸福。

到了春夏之际,渐渐的,唐朗的腹部微微隆起。

他明白,这是那次石重山上的孽种。早不来晚不来,它的出现,其实是唐朗体内阴阳混淆,随时可能乱了心智,堕入魔障。

这件事,他没告诉明允。

他想陪明允抵达他口中的世外桃源,想看他过上丰足的日子。然后悄然隐于世间,任由上天责罚。

如果说他还有一点私心,那便是,他其实也想看看明允向往的地方,究竟有多美。

往后的日子,唐朗依旧饥饿。加之肚里又藏了一个,更让他痛苦不堪,每日都想要大嚼血肉,才方能平抑胸中空虚一般。

明允初始还四处寻些生菜野果,可后来见唐朗一天一天脸色越来越差,不由得担心起来。

他不断询问唐朗,软语和威逼之下,终于得到答案——他想要吃肉。

自那以后,明允的脸色总是阴郁。从他陷入沉默之后,唐朗再也没有提起过饥饿一事。

他知道明允在自责。

三天以后,明允的脸上终于放晴。他笑逐颜开地告诉唐朗,自己有办法帮他弄到肉吃。

唐朗不信。其实换做谁也不会相信。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月,找到吃的都难,哪里还敢奢望食肉?

可明允信誓旦旦,拍着胸脯向他保证,说自己重识了在当地做官的亲戚,半日之后便有肉吃。

他将唐朗安顿在一间无人居住的山间荒屋中,随后便出了门。

尽管唐朗将信将疑,可明允果真在离开半日后带了一份用火烤好的肉块回来。

“我的亲戚很疼我,连肉都帮我烤好了,喏,快吃吧”,他笑盈盈地将肉递给唐朗。

唐朗早就禁不住那扑鼻的香味,慌忙将布包打开,大快朵颐。

递给明允一块,他笑着推开了,说是在亲戚家已经吃饱。

接下来,每天吃饭的时辰前,明允都会去找他那位亲戚,然后带回烤好的香喷喷的肉块。也许是门外阳光毒辣,这几天明允的肤色似乎比以往黑了不少。

唐朗由于这几天伙食充足又良好,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肚中的胎珠也安分了许多,不再捣乱。

七日后的午时,明允照例应该出门取肉,可这一次他不再如往常般潇洒地离去,而是重重地摔在了门槛边。

唐朗大惊,奔走过去将他扶将起来,途中似乎觉得他轻薄了许多,伸手一摸,衣物中有些空洞。

他顿时明白了什么,双手颤巍巍地,揭开明允的长衫。

眼泪终于止不住地往下流。

明允的腿上、手上、胸口、后背……全是用利器剜出的血洞,有的还在汩汩地往外淌着黑血。

他这几日吃的,都是明允的血肉!

明允虚弱地抬起头来,看着他,握住他的手,一字一顿地说:

“我定不会负你……”

这些话,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对他说了。

唯独这一次,这句话不再温暖,不再甜蜜,它变成了一把快刀,一弯利剪,从唐朗的肚子下开始,咔嚓咔嚓,搅成一片血肉模糊。

唐朗站起身来,看着明允的尸体,凄凄地笑了一声,然后一爪剖开自己的肚子,掏出那个还未成形的孽种,义无反顾地,狠狠地,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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