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笔记2——人类的定义与分工的优越性

字典上对人类的定义是会制造并使用工具的高等动物,但《国富论》中提出了一个人类与其他动物更本质的区别,那就是人类会进行契约式的分工而动物不会。

有人会说,猎犬追兔子的时候,不也是一种分工吗,它们把兔子往同伴的方向赶,以便成功地捉到兔子。

诚然,这是一种协作,但这只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它们的欲望对于同一对象偶然的一致,而不是契约的结果。

分工的本质优势在于,人们可以通过种种不同的资质才能,生产不同的东西,结合成一个共同的资源,每个人都可以从这个资源中随意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

而对动物来说,各自的优势仅仅为优势,比如猎犬的敏捷无法和家犬的温顺相结合。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差异呢?

根本原因在于,人类会交易,而动物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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