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少听人评价一个人“为人正派”了,过去是常有的,而且是个很高的评价。昨天我突然想到了这个词儿,觉得用在我的朋友身上很贴切。
15年前,我与她在参加司法考试的一个辅导班相识,相伴每个周末听课学习。两个多月的时间不长不短,这份友谊便结下了。我俩先后通过司法考试拿到了律师执业证。此后她继续在市某大医院做门诊部主任,我曾看到过她一天的工作状态。那种繁忙,不仅仅是因为工作本身。前来找她帮忙的人络绎不绝,她总是有求必应,越是贫苦之人她越是尽力……在医院工作的同时,她参加了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直到去年退休开始全职做调解员。而我早抛下一纸律师证,做闲云野鹤去了。
这些年我俩诚如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极少联络。只是一朝相聚,便真诚如旧。在任何时候,拿起电话直接说事就好。可以说我们之间虽不浓烈,但从未走远。每年我云游回来必与她小坐。她总是忙的。昨天上午开庭到11点半,下午1点半接着开庭,就中午那么一小会儿,我们在饭店小坐,点几个小菜,说些别后的情况。依然温馨,毫无违和感。同坐的还有一位我的同学、发小,当年她父亲因医疗事故去世,我介绍她与朋友认识,帮助她打赢了官司,她们因而成为好友。每次三人相聚,那种亲切不说也罢。
朋友说起现在的工作,每天从早忙到晚。全市的医疗纠纷调解案子,她做的数量很多,而且成功率为80%。大多时候医患双方均满意。从她的叙述中我感受到:除了她业务上的精到——医疗与法律皆通,也因为她的公正善良。比如有些医院对患者苛刻无情,她便会做工作让他们尽量多体恤患者,做得更加人道一些。为患者及家属争得更多的利益与安慰。实在无法沟通,他会鼓励患者一方去起诉,走法律诉讼的途径。而有时患者一方太过无理取闹,与医方无法协调,甚至提出要起诉医方,她也会真诚相告诉讼的后果即胜算的机率微乎其微,请患方慎重考虑因之带来的种种经济损失,自家再做权衡。至始至终,她以做人的诚恳、善良、正直与坚守职业道德公正从事,从不挟带私人好恶。事后许多人因感恩而发红包给她,她一概谢绝。昨天我看到她微信中一个数额颇大的红包以及她的谢绝回信。她说这是她的本职工作,绝不能收红包。她跟我轻轻地说了句:患者多不容易啊!一条人命!
那一刻,我看着她,突然想到了“为人正派”这个词儿。我瞬间明白了,为什么时光过去这么久,她在我心中始终有一个位置。因为我敬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