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他们蛮有意思的,喜欢他们的人不少,却没有爱他们的人。
发展到后来,他们再也不指望有谁会爱他们,也不会在情感上建立自信。
对他们而言,似乎爱情已经是可有可无。”
认识雯雯,是几年前的事情。刚开始是在共同好友的微博下聊起来,隔着半个中国,觉得这姑娘蛮有意思的。初次见面是相识后很久的事情。
雯雯长得不算特别漂亮,属于很耐看的。总是一个人旅行、拍照、写作、养猫。文学系毕业的她,最崇拜的人是鲁迅。倘若鲁迅先生在世,倒是可能会打死她。每天早晚都发一条微博,配上自己旅途拍的照片,还有自己写的诗。夜里半杯红酒,优雅小曲,生活中充满了小确幸。
与习惯聒噪的许多人相比较,她的确是属于淡雅的,悠然的。总是与周围的环境有一丝格格不入。或者说,喧闹的都市,从未让彼此找到归属感。
她与我的三观总是一致,彼此都是高度敏感人群,对生活总是各种感悟,成为友人是顺其自然地发生。
我们曾促膝长谈,谈及她旅途的所见所闻,谈及她生活的点点滴滴。说到有趣的事情总是手舞足蹈的。但往往,我们总是把话题延伸至情感生活上。
雯雯轻轻摇晃手里的红酒杯,苦笑了一下,她怎么可能不想谈恋爱。
家庭保守的雯雯,情窦初开得较晚,大学那会对一个男同学心动得很。故事与你我他的青春无异,结局都是普通同学关系。毕业后没几年,男同学就牵着别的姑娘走上婚姻的殿堂,自此之后,雯雯都不再与该男同学说过话。
前不久,不知道该男同学哪里得来的号码,打通了雯雯的电话。男同学调侃地说能否像以往那般温柔待他。
雯雯没有脸色潮红,更没有小鹿乱撞。
“不能!你丫都结婚了,老娘干嘛还温柔?!温柔你妹!”
这要是雯雯在厨房接的电话,准是操起菜刀,在空气中狠狠挥上两划。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上一次心动,是去年的事情了。
小酒馆内的小聚会。台上的那个男人,有着一把充满磁性的嗓子,一字一句唱酥了雯雯。
男人是某企业的经理,生活中也是充满各种兴趣爱好。
感性主义的她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眼前这个男人。
男人也察觉到了,总是亲昵地摸摸她的头,唤她小雯雯,惹得她心里小鹿乱撞。被喜欢的人喜欢的感觉真美好。
俩人楞是不捅破这层薄纸,总是形影不离地参与朋友们的聚会。
雯雯送他喜欢的黑胶唱片,他送雯雯喜欢的书。在我看来,这次雯雯应该能收获爱情。
然而生活总是不如人意,爱情更是十之八九。
暧昧阶段的俩人被陌生的姑娘打破了宁静。
那个姑娘长得比雯雯漂亮、唱歌比雯雯好听、比雯雯会撒娇,吸引了那个男人的注意力。
几个月里,俩人联系次数少得可怜。那个姑娘倒是跟男人靠得很近,组了个组合,参加某歌唱选秀。
看着他们越来越默契,自己似乎被疏远了,雯雯着急呐,再不做点什么事,这煮熟的鸭子就要飞走了。在激烈的自我心理斗争后,挑了一个明媚的天气,勇敢地表白。矜持什么的,老娘不要了的说。
然而男人犹豫后的拒绝,就像一块磁铁,把她脑海里的所有烦恼都吸走。
我问雯雯,什么感受。
轻松。
第一个感觉就是轻松。再也不用思考如何跟他发展进一步关系,再也不用担心他会离开,再也不用想象未来。
然后,就是悲伤。悲伤的是自己的感情道路未曾平坦。
最后,收拾情绪。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工作和生活中。
三十岁的雯雯,轻轻摇晃手中的红酒杯。从未刻意舔舐自己的伤口,或者说,她未曾在意那些伤口。
三十岁不过是一个标签,对她而言,什么都不是。她仍然相信爱情,却不会为了婚姻而牺牲爱情。
她独立,不依赖任何人而活,不需要过多无用的夸奖和批评。她独自看风景、独自阅读、独自感悟生活。
我希望她在某天,遇到一个人。他能发现她的美,能发现她的灵魂,是如此绚丽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