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的书不多,其中有一本我反反复复读了很多遍,就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这本对我意义非凡的书。
书如其名,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男人卖血的故事,但准确来说是一个男人一生的故事,卖血是让他度过难关的手段。这个故事塑造了一个血肉饱满的男人以及他爱着的家庭,这个男人就是许三观。故事背景是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许三观是一名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工作是负责运输蚕茧,其实性质和搬砖没什么区别,但那个时期城里的工作就两个字:体面!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在他四岁的时候就跑了,只剩下一个对他好的人就是他的四叔。这天下午许三观在四叔的瓜田啃着各种瓜,村里一位妇女帮女儿退了婚,她说“我先是听人说,说他快有一年没去城里医院卖血了,我心里就打起了锣鼓,想着他的身体是不是不行了,就托人把他请到家里来吃饭,看他能吃多少,他要是吃两大碗,我就会放心些,他要是吃了三碗,桂花就是他的人了……他吃完了一碗,我要去给他添饭,他说吃饱了,吃不下去了…一个粗粗壮壮的男人,吃不下饭,身体肯定是败掉了……”按照我们现在医学角度来说,这吃得太多也对身体不好,这位母亲因为对方不能吃就退了婚,其实体现出了那个年代朴素的婚姻观,可能在那个时候没多少人有恋爱的概念,但婚姻比现代大部分掺杂的杂质少得多。也许是受到妇女的启发,二十多岁的许三观问了四叔后,就去城里卖血了,卖完血的他拿着弥足珍贵的三十五块,学着其他人要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拿着剩下的钱,不舍得给四叔,最后就想到自己该结婚了。
全书有二十九章,这是开头一二章的故事,这时候的许三观年轻气盛,这也是全文他第一次卖血,这次卖血和之后的卖血有很大的不同,之后卖都是为了度过生活的难关,这一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之后拿着三十五钱才有了目的。第二次卖血是在十年后,许三观的儿子一乐闯了祸,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砸开了,因为他不是许三观亲生儿子儿迟迟不愿意赔,最后方铁匠带着人把许三观家抄了,许三观表面跟个没事人一样,人家走后就坐在门槛上呜呜的哭起来,最后去卖了血,把钱还上了。过了几年,风风火火的人民公社开始了,每家每户锅碗瓢盆全部上交,以后饭都在食堂集体吃了,但是这种超前的想法没有足够经济支撑,一年后食堂就关门了,而恰恰屋漏偏逢连夜雨,中国遇上了大饥荒,几乎没有收成。历史老师讲过那个时期其实饿死的全是农村人,城里人虽然活的艰难,但最起码还能活着。老师说农村分散,所以农村饿死人问题就一个国家而言不算严重,但是城里都是扎堆的,如果一大群人在一起没饭吃,那时候更不用说再有些敌对分子煽动下,后果是很吓人的。书归正传,许三观一家在这个时期能够比其他人家活的稍微轻松一点全靠妻子许玉兰,许玉兰当初嫁给许三观的时候就说自己会过日子,结婚后的十多年,每次煮饭都会从里面抓出一小把存着,“多吃一口不会饱,少吃一口也不会觉得少”就这样攒下了两小缸的米,买菜省下的钱也攒了将近二十元。这些钱买了玉米棒子磨成粉加到平时的粥里面,恰好许三观的生日到了,许玉兰给他多煮了一碗粥,给粥里加了糖,许三观把自己额外的一碗分给了三个小子,让他们给自己磕几个头祝寿就行了。接下来就是全书我最喜欢的一个情节了,晚上睡觉时许三观躺床上知道大家都饿,就说自己用嘴给他们炒菜,只能用耳朵吃,给单独一个人“炒”的时候,别人不准咽口水,不然就是在和他抢菜;许三观先给三乐炒了红烧肉,三乐想吃五片肉,许三观不给,说是五片会把三乐撑死的,这种话本来我是不信的,结果《活着》里面的苦根就是被蚕豆撑死了……继续吧,接下来是书里的一段描写:我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儿,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干,晾干以后放到油锅里一炸(滋啦),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水,就用文火慢慢地炖,炖上两个小时(咕噜咕噜),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
另外两个小子也要了红烧肉被许三观骂了一顿,要吃一样的为什么不一起说。许三观给许玉兰做了一条清炖鲫鱼:他在鱼肚子里面放上几片火腿,几片生姜,几片香菇,在鱼身上抹上一层盐,浇上一些黄酒,撒上一些葱花,然后炖了一个小时,从锅里取出来时清香四溢……接下来许三观“炒”了一盘猪肝犒劳自己: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在“炒”自己的猪肝的时候明显用心多了,大家都在咽口水。许三观先是呵斥了下,然后就笑嘻嘻的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
接下来我就和大家主要讲讲许三观和一乐的情节,这是全书最感人的几个情节之一。许三观过完生日后,觉着一家人得改善下伙食,就又撸起袖子去卖了次血。拿到了三十五块钱后回家带着二乐,三乐和许玉兰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许三观的观点是,一乐不是亲生的,所以血钱不能给他花,只拿了五角给他让他去买烤红薯吃,一乐明事理,拿着五角钱去买了个红薯,结果卖红薯的拿了一个最小的给他,一乐三口吞掉后,还想吃,卖红薯的和他说,好吃的当然吃不够,一乐觉着有道理就往回走,越走越饿,越饿就越委屈,想象着许三观他们吃着面条,一乐就跑起来去找,到了胜利饭店两个伙计告诉他许三观早就走了,一乐垂着头往家里走,走到家大家伙已经睡了,许三观的鼾声此起彼伏,许玉兰察觉到,就轻轻喊了一声一乐,一乐说他饿了,许玉兰说睡着了就不饿了,然后许玉兰也倒头睡着了,一乐下定决心,决定第二天就去找他的亲爹-何小勇,让他带自己去吃面条,到了何小勇家,一乐让何小勇卖血带自己去吃面条,以后就是他何小勇的儿子,不认许三观,何小勇的老婆开始扯着嗓子骂一乐,何小勇更是扯着一乐的衣领推到墙上,一乐只好走了,边走边哭,逢人便说谁给他买面条,谁就是他亲爹,一乐往西边走,离家越来越远。有人告诉许三观一乐离家出走了,许三观说“不是自己亲生的怎么养也养不亲。” 许玉兰坐不住了,出去找了大半天一乐,找到太阳落了山腰,也不见一乐,许玉兰回家问许三观一乐有没有回来,许三观说没有,许玉兰抹着眼泪出去接着找,许三观见天越发黑,心也跟着紧起来,然后也出去找,接下来是很精彩的一段描写,舍不得自己讲,我放原文了
他听到旁边有人在哭泣,低头一看,看到了一乐,一乐坐在邻居家凹进去的门旁,脖子一抽一抽地看着许三观,许三观急忙蹲下去:“一乐,你是不是一乐?”
许三观看清了这孩子是一乐以后,就骂了起来:
“他妈的,你把你妈急了个半死。把我吓了个半死,你倒好,就坐在领居家门口
一乐说:“爹,我饿了,我饿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许三观说:“活该,你饿死都是活该,谁让你走的?还说什么不回来了……”
一乐抬起手擦起了眼泪,他边擦边说:
“本来我是不想回来了,你不把我当亲儿子,我去找何小勇,何小勇也不把我当亲儿子,我就不想回来了………
许三观打断他的话,许三观说:
“你怎么又回来了?你现在就走,现在走还来得及,你要是永远不回来了,我才高兴。”
一乐听了这话,哭得更伤心了,他说:
“我饿了,我困了,我想吃东西,我想睡觉,我想你就是再不把我当亲儿子,你也比何小勇疼我,我就回来了。”
一乐说着伸手扶着墙站起来,又扶着墙要往西走,许三观说:
“你给我站住,你这小崽子还真要走?”
一乐站住了脚,歪着肩膀低着头,哭得身体一抖一抖的。许三观在他身前蹲下来,对他说:
“爬到我背上来。”
一乐爬到了许三观的背上,许三观背着他往东走去,先是走过了自己的家门,然后走进了一条巷子,走完了巷子,就走到了
大街上,也就是走在那条穿过小城的河流旁。许三观嘴里不停地骂着一乐:
“你这个小崽子,小王八蛋,小混蛋,我总有一天要被你活活气死。你他妈的想走就走,还见了人就说,全城的人都以为我
欺负你了,都以为我这个后爹天天揍你,天天骂你。我养了你十一年,到头来我才是个后爹,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一分钱都没出,反倒是你的亲爹。谁倒霉也不如我倒霉,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下辈子你做我的后爹吧。你等着吧,到了下辈子,我要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许三观的温情再次体现出来,这一段我第一遍看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再看第二遍,第三遍的时候读到这里眼眶已经湿透了。余华老师真的是擅长刻画小人物的真情,往往这种情感能够触碰到人们的心,余华老师的文字质朴简单,没有那么华丽。按照他的说法是因为认识的字少。但是他对人物的把控真的是入木三分。
后来赶上知识分子上山下乡,一乐从乡下回家,整个人无精打采的,放假回家后又被父母连忙“赶”回乡下,让他有精神一点,讨好生产队队长,争取早日拿到回城的名额,一乐拖着身子回到他在的生产队,躺在床上不想下地,一直躺着。二乐来找一乐,把一乐房间门撞开,一乐在床上艰难的答应了一声,二乐一摸一乐额头,烫的吓人,背上一乐就往城里赶,回家找爸妈。到家后许三观立马把一乐送进医院,最后检查结果是肺炎,要送到上海治疗。许三观借遍十几户人家筹到了六十三元,让许玉兰先送一乐去上海,他想办法再筹钱。不出意外的许三观又去卖血了,但这次不同,许三观在去上海的路上,到一个地方卖一次血,前几次许三观卖完血后身体开始发抖,整个人开始发冷,说实话看到这一段描写的时候我真的担心余华把许三观写死,毕竟在《活着》里面各种奇怪的死法已经让我见怪不怪了,许三观又到一个地方,卖了两碗血,然后整个人因为贫血摔在了地上,许三观被抬到急诊室里,把刚才的四百毫升还给了许三观里,另外输了三百毫升才让许三观醒来。许三观醒来后,将前两次卖血的钱又一次性付了出去。许三观和医生说他只卖了四百毫升,另外三百毫升要他们再抽回去,看到这一段,真的能感受到这种小人物的心酸。好在最后许三观还活着,一乐也治好了。书里的内容和大家就讲那么多。
为什么和《活着》相比,我更喜欢《许三观卖血记》?
单从《活着》的书名你们能看到什么,活着,这两个字没有温度,书里也确实是这样,写了福贵的一生,但最后只是活着。
《活着》里不是没有希望,但这种希望在我看来是一种妥协,无奈,只是日子在继续往前。福贵也只是活着了。
相比而言,许三观最后老了,卖不了血了,他很伤心,但是许三观和时代联系的更紧密,许三观卖不了血,但是日子比以前好了,儿子们都成家了,许玉兰和许三观也就安心了。在我的想法里,许三观之后的故事就是平常老头儿的生活
,领着孙子养养蚕,或者晚上去和林芬芳跳跳广场舞,晚上回来被许玉兰骂的躲去儿子家……
许三观和大家都很像,有一份不算高收入的工作,遇到生活中的波浪,就要很吃力的翻过去,哪怕船帆被打的支离破碎,靠岸休整休整,继续向下驶去。
不是每个人都是福贵,但大部分人都可以是许三观。这就是我为什么更喜欢许三观。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我觉着我的父亲和许三观很像,他和许三观一样很唠叨,嘴里也讲不出多深刻的话语,甚至还有脚臭,手上爬满了一层叠一层的老茧,但是我知道即便我长得比他高出了二十公分,这个家的骨架仍然是他。
再说一些题外话吧,初中的时候语文老师给我们推荐的第一本书就是许三观,我那时候才入学,挺乖的就按照老师要求去看书了,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之后又看了余华的《第七天》《在细雨中呼喊》《活着》《兄弟》,初中的时候有点盲目崇拜余华,现在看来余华的文字太过辛辣,有些又是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很不适合我那个年龄段去接触。所以我向大家倾情推荐《许三观卖血记》,只有自己去读了,才有属于你自己的许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