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文字的把握,每个人都有自身的见解,独于自我而言,阅读量到底该怎么解读。文字是个很神奇的事物,因为排列方式的不同,对于阅读的人来说,感官上就有直接的不同,同样,阅读的人也就更被分成不同的表征。
就于网络小说 ,它的形式是故事,以情节吸引人。较之其他形式的文字,自身的阅读量,在这里面的比例已经达到失衡的地步,以至于成习惯,很难阅读下去没有情节的书籍。冗长而不失趣,以长的篇幅加诸人类本身对于习惯的墨守成规,将情节表现,将故事延长,使人沉迷。
文字给予人的魅力无可言喻,当它以故事的方式呈现时给人的吸引更加,我想,这也许是传统文学对于小说的诟病所在。因情节而忽视文字本身的魅力,这是欲望而不是欣赏,对于文人本身来说,这就是一种极大的不喜。
虽然不喜,但也不至于明确的表示出来,自古文人相轻,轻慢他人文字很常见,但绝不会牵扯到文字本身,因为这事物,他也习惯着忽略文字的存在形式,改而抨击内容。这也是为什么,名著小说,都被冠以表达某种思想而创作,而不是,仅仅想写而已。
所以,当你看到小说时,第一反应,这不是文学,那网络小说更加。
文字是信息的载体,以媒介的存在形式,在人类社会不可缺少。传统文学的魅力在于,它给予你的不是感官上的满足,而是心灵的充实。作为思想和情感的传递者,它纯粹,不夹杂任何感官的吸引,只为表达而存在,所以它,很清高,让人难以接近。
并不是说,写和读传统文学的人有多么高尚,人是百变存在的,但文字,写出来就变不了了。
浅薄之见,最后想了想,人写出来的东西,不就是给人看的吗,只是环境类群不同,阅读的也就不同。
人啊,到底是群聚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