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支部里,一位领导出了事儿,前阵子被叫去谈话,至今未回,实际上已经被限制行动了。
今天收缴4-6月份的党费,这位领导的收缴工作就成了问题:
给停缴了吧?显然不能够!人家的事情尚未完全定论,咱有什么权利把人家的党费缴纳给停了?
代缴吧?这事我做过。前两个月我给支部党员发上一轮的缴费信息,其中有两、三位领导没回应,因当时我在党校学习,无法当面说明,我就先代缴了。
但现在这个情况,我显然不能代缴——如果最后这位领导的处罚较重(比如开除党籍之类),那时我还能联系到领导吗?领导还会认可我代缴的行为吗?
那,究竟该怎么办?
我问了上级党委,给出的建议是暂时缓缴——支部写说明,然后可以拖6个月(规定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者视为自动脱党)。
我想了想,6个月后领导的事情有无定论这很难说。我们知道,有些案子查个几年也是有的。如果6个月后还是没结果,那到时候无论如何都得给出明确答案——补交继续还是彻底停缴。
我觉得拖这一下意义不是很大,我不想把问题留在6个月后。
再问一位同事。她说目前我联系不到党员本人(即出事的领导)这是客观事实难题,把情况交给上级党委,咱也没办法。
这也确实说得过去,正好可以“为难”一下上级部门——别一天只知道用人干活儿,也给他们带点麻烦!
但我不想这样扯皮,还是想搞定这个事情。
我想联系领导家属,家属愿意缴,那是最好;如果不愿,那再选择暂缓6个月的做法。
联系了领导当年所在单位3个人,才问到领导爱人的电话。结果,我间隔10分钟打了2次电话,都是电话能通却无人接听。
我再问县区另一个单位的同事,他提供了一个有效线索——他的前任认识那个领导的秘书!
我瞬间觉得有希望,领导秘书肯定是能联系到领导家人的。
我与同事的前任通了电话,他提供了那秘书的电话。结果,我打了两遍,都是关机。
我给同事前任反馈说电话关机。同事前任说他试试看这两天能不能遇到那秘书本人,那秘书就在他们单位附近的另一家单位上班,他遇见的话给当面说。
本来事已至此已算玩完了,剩下就要看运气了。我却鬼使神差地随口问了一句那秘书在什么单位上班?同事前任说在xx单位。
我一听,最近检查我们工作的人员中就有一个那单位的,且前段时间我在党校学习、坐在我后面的那个学员也是那个单位呀。
结束通话后,我立即给党校同学发信息,问是否认识那秘书?有无联系方式?
同学很快回信息说认识,并发来了与同事前任不一样的一个手机号码。
我立即打过去,接通了!
我说明了事情后,那秘书立即说不用联系领导家人,他替领导缴费。
我发过去明细后,那秘书立即转账过来。
至此,事情终于办成。
我感叹的是,按行政惯例手段,上级党委乃至同事建议才是“正常”“合规”做法。
我这般自己闷头辛苦解决着实不适合混官场。
但就事情本身来说,我觉得任你百般托辞、千般圆滑,终不如解决掉它来的更实在、更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