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前日上班途中,见三鼠尸被弃于快递店门前。皆死于月牙状,且全身通湿;毛发脏乱、坑洼;想必曾受滚烫温泉式待遇,或加以其他酷刑致死。
今日又路过,见三鼠尸仍未曾被动。故有所思 :鼠之死,非莽即贪。小则受些许惊吓,或带点皮肉之苦;大则殃及性命,或拖累亲友,连带一些本不必要的人吃苦受罪,甚至搞得家破人亡。
念于此,故劝为人者,切不可有鼠之秉性。若有贪莽本性之人,速改之,必将受益。反之,日久时长 ,必遭祸害!
(附:不该是我们的东西,不要去拿。少了,我们没它照样过日子。多了,却多了份危险,多了个不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