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行,这个大家都知道,但128000字,七编,1260条的《民法典》真看完的没几人吧。作为HR,不是专业法律人,讲真,看不看的真不是那么重要,关键是提纲挈领,知道重点。今天分享一下。
一、开卷有益之打开民法典?
1、以人为本
什么叫民法典以人为本?就是它的制度设计,是循着人的成长规律设计的,就是“从摇篮到墓地”,甚至延伸到从“胎儿到英灵”
《民法典》第13条规定,人出生时取得权利能力、死亡时权利能力消灭。权利能力就是人之为人的法律资格,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阶段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人生关系、财产关系,所以民法典规定人从出生开始取得权利能力,到18周岁有了完全的行为能力,订立合同,获取工资,赚钱之后可以购买动产、不动产,于是就有了物权编。
有了钱之后,按照自然规律,结婚生子组成了婚姻家庭编。孩子逐渐长大,我们逐渐衰老,有一天我们离开世界的时候,财产也改名了,叫“遗产”,于是就有了继承编。
所以,民法典对人的关怀是从摇篮到墓地的,非常全面系统的规定,是循着人性所有的需求设计的。延伸看,胎儿的继承问题以及革命烈士英灵不得玷污等那就是生与死之前也关怀起来了,所以说“从摇篮到墓地”,甚至延伸到“从胎儿到英灵”。
2、权利本位
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民法典》共七编,总则编、分则编。第一编为总则编,下面的二、三、四、五、六、七是分则编,这是一个总分的结构。
分则的这六编也有一个内在的联系。先说二编和三编,物权和债权是财产权,人格权和婚姻家庭一个是人格权,一个是身份权,这两个都是人身权。继承权是以人身为前提的财产权。从这个逻辑不难看出,最后的侵权责任编是对前述五项权利予以保护的权利保障编。
3、意思自治
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等为公法,它要规范和限制公权力,防止权力行使不当,侵害人民的基本权利。民法称之为私法,它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是私法领域的根本大法。
公权力的行使不可以放弃,但是私权一般来说,除了生命权,都是可以放弃的,这是公法和私法的第一个区别。
第二个区别,就是公权力的行使一定要说明原因。比如政府采购,你为什么采购这一家,要有正当性。私权的行使不需要说明原因,举例子:一个家庭妇女每次买面包都舍近求远,因为她觉得那家店的面包师非常英俊,这是那位家庭妇女的私权。
二、民法典与劳动用工
128000字,1260条《民法典》,看来看去,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影响,没有真传言那么大,冲击一说,更是噱头。
1、用人单位最关心的就是用工成本。这个可以放心,民法典没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负担。
2、民法称为私法,它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人身权,其中生命权、人格权比较强调,放在用工角度来观察,涉及个人信息与隐私权、肖像权等部分内容会对企业传统用工自主权造成一定程度的挑战,企业需要避免相关侵权风险。只不过,民法典没出台前,劳动者个人信息与隐私权、肖像权,用人单位也是不可滥用的。
3、提个醒。
招录员工,HR代表企业获取员工个人的档案信息,如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健康情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教育经历等,并依法使用、传输是OK的。这个《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有规定。但是泄露给第三方,是必须经当事人允许的,否则是违法的。比如入职背调。操作起来,需要上个模板。
《员工入职背景调查授权书》模板
鉴于与 将建立劳动关系,基于良好沟通与信任基础,本人同意 (公司)及 (调专业机构)对本人进行相关背景信息核查工作,特授权如下:
授权 (公司)及 (背调专业机构)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对本人的背景信息进行核实。包括但不局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工作经理信息及生活信息犯罪记录。
在背调期间,本人将配合 (公司)及 (背调专业机构)调查核实工作,背调结束后,本人的背调报告及其所有内容,仅许 人事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及其代理机构知晓,查阅。不得外露给其他不相关的个人、企事业单位或任何其他无关第三方等。在此情况下,背调报告不构成对本人的侵权,本人不追究 及其代理机构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此授权书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授权书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授权书中所涉及事项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本人承诺,在协助背景调查期间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若提供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可能会导致拒绝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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