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曾经捧着玫瑰沿街叫卖。傍晚捧着一大束玫瑰出门,花几个小时卖完才能回家。
听上去像卖火柴的那个姑娘似的孤独弱小且无助。但其实,我超开心的。早在七八岁,我就开始逛酒吧,KTV,桑拿房,保龄球馆,日料店,甚至妓院。我对成人世界抱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
我们去酒店里逐个按开别人的门房,对着昏昏沉沉的客人兜售我们的廉价玫瑰。“叔叔要买花嘛?” 多不合时宜,哐当一声房门甩在脸上。最刺激的时候就是房客投诉酒店,保安上楼来和我们玩捉迷藏的游戏。虽然最后总是被拎出去,但是我们还能抢在保安找到我们之前,再按开两扇门,唤醒两对精疲力尽的肉体。
哎,大城市里的夜生活简直无穷无尽,纸醉金迷。面对这群虚荣而又快乐的人,我的销售技巧就显得简单粗暴,迅速高效。
看到孤男寡女并排走着,我追上前去说着各种蹩脚台词恳请小哥哥把花买下。“姐姐真漂亮,你看玫瑰和姐姐多配,哥哥你就给姐姐买一朵吧。” “白色是纯洁,黄色是温馨,红色是热烈” “一朵代表一心一意,两朵代表心心相印,三朵代表我爱你。” 我口齿伶俐把象征意义说的有板有眼,实际上我也不知道是谁教了我这些话术。而我也全然不懂什么是一心一意,什么是心心相印,什么是我爱你。反正大多数男人买花并不是真的需要花,也不是被我的推销台词打动,而是无法接受在一个女人面前拒绝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女孩。
在旁人看来,这个黑夜还在大排档游荡的小女孩的确可怜兮兮。心慈面善的城市人问我是不是在上学,是不是被坏人拐卖出来的,愿不愿意去他家里拿两件小朋友穿的衣服,当然,也有人拒绝我,对我翻脸,嫌弃我的台词不够精美。
但我自己从不为别人投来的目光感到沮丧或卑微。相反,我特别愿意亲近他们,不管男女老少,贫富贵贱。
我早期认识的大城市,除了纸醉金迷,给我留下了很多温情的回忆,现在想起来依旧觉得温暖。
我记得七岁的时候曾经和同伴走散,惊慌失措的我不知如何回家。酒吧里的坐台小姐带我回宿舍睡了一晚上。(第二日一早,我娘亲心急如焚四处呼唤,好歹把我找了回来)
我记得十岁的时候,我曾在某个餐厅的落地窗前捧着花站了一会儿(那个餐厅禁止我们进去捣乱),坐在窗后的小姐姐向我招手示意我进去,我走进去之后,小姐姐撒着娇要桌上的男人把我怀里的花全部买了下来。
我记得我常去的桑拿房,老板娘心慈面善,总是把我前一天卖给顾客的花再还给我,让我再次销售。(MMP,工作量真大,好无奈)
我记得八岁时在厦门的某个下暴雨的晚上,一位同乡小姐姐带着落汤鸡的我们回她家泡澡,给我们吹干了头发。
这种事情放在今天,我们也许很难相信这个社会能如此和善,我们也许想象不到一个小孩能有这么强的生存能力,甚至我们舍不得用这种方法锻炼他们的习性。
当然,我也并不为这段经历感到骄傲或者难为情。也许童年能有更好的过法,也许有更坏的过法。也许我们会遇到恶,但是我们肯定也能遇到善。千言万语,说一句废话,每一种经历都是值得的,每一个善念都是应该被感激的。
谢谢那个幼小的自己!
2018-8-8
(写下自己的经历,原来不仅能回忆往事,还能和过去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