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车上又一次品味那不勒斯四部曲的第一部 ---《我的天才女友》。我喜欢看书,作者描写细致酣畅,这是电影电视剧无法比拟的,看书时更有画面感,自己勾勒的每一幅场景,触手可得的人物抚摸,不局限于电视剧带来限定的画面感,以及人物塑造。正所谓: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便产生了一千个哈姆雷特。
书中埃莲娜对尼诺的爱意让我不禁想到了小时候暗恋的对象,仿佛一场缓慢的前行,那时候脑子里无不幻想着这位对我来说是阳光的男孩子。我们称他为Leo吧,叫Leo的原因是我高中有位朋友的小说里,我为他起了这个名字。
Leo很特别,是因为我暗恋了他七年。
一切都要从初一的那个因为抄作业而被留堂的中午开始。那时候我和他住的很近,我们是小学、初中、高中同学,但我小学的时候没怎么注意过他,可能那时候他还没怎么张开。那个中午很热,还记得我穿了一条绣花的牛仔裤,我们因为抄作业而被留下来,剩给我们不多时间回家吃饭,我俩一路小跑,就在那时,我觉得这个男孩子身上散发的魅力无可比拟。从那一刻开始,我便陷入了对他的疯狂幻想当中。上课的时候他坐在我的斜前桌,每天上课我都沉醉于欣赏他那为数不多的侧颜微笑,立挺的鼻梁,鼻梁上泛着些许高原般地红色,脸颊上点缀着几颗懒散的雀斑,最让我为之着迷的是他嘴角旁镶嵌的酒窝,两个酒窝很对称,笑起来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天堂。
初中我也沉迷于写诗,我和另一个小伙伴写了一本叫做《翎贞集》的诗歌集,里面我写的部分90%是关于Leo的。那时候他已经是我们年级的级草(公认为最好看的一个)。我想这里我“功劳”不小吧,首先,是我最先发现他的魅力;然后我急于奔走相告所有人;渐渐地,大家发现了他的美好。回想起来,我当初不告诉大家该多好,毕竟没有关注,就没有人和我竞争。他当时和我们学校的校花是同桌,大家是不是觉得很般配。而我,那时候是个胖墩,但我还是蛮自信。我没有很正式的向他表明过心思。只是利用其他同学的只言片语向他表明我的爱意。至此,他再也没理过我。仿佛我不存在一样,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加之有爱挑事的男生一直让我在公众场合难堪,我对他的爱意逐渐演变为讨厌。我和其他人玩耍的时候,会故意说他的坏话,似乎我胜利了一样。而Leo呢,像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忽视我。我一边享受着自认为“胜利“的果实,一边默默地喜欢他。
认识我的朋友可能都不相信,青春期的我愿意嫁给Leo,然后每天为他洗衣做饭(写到这里,我自己都泛起了笑意)。每晚上我都会想着长大后嫁给他,我们会有自己的孩子,然后我为他折衣叠被,每一个细节我都想到了,住什么样的房子,客厅摆放什么样的家具,孩子起什么名字。光是做梦都觉得很美妙。初中三年很快就过去了,高中我们依旧在一所学校,我也继续喜欢着他,虽然嘴上尽是讨厌他的话。
进入高中,繁重的学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每天最快乐的时候便是从隔壁班经过去上厕所(Leo的班级在我隔壁)。女生上洗手间都是成群结队的,我告诉朋友们,经过他班级请大声叫我名字,这样说不定他能够注意到我的存在。有一次有位朋友帮我照了他的两张照片,我开心坏了,可惜后来因为手机丢了,照片也找不到了。我为此哭了一整晚。高中我体重直线上升,直逼125斤,我变得没自信,用宽大的校服遮掩。我怕见到Leo,害怕他看见我发胖的身体。
最后一年的圣诞节,我希望故事有个了结,我买了心形的棒棒糖,认真包装好,托朋友拿给他。礼物算是送出去了,听朋友说,Leo把糖放在了床头,我兴奋了好几天。或许,这是我七年暗恋的转折;或许,这是个平常的终点。我不知道是朋友为了安慰我而说的谎话,还是我自己脑补Leo把糖放在了床头。一切对我来说太模糊了,越是想要记住的东西,却那么易逝。我知道他大学在哪里读书,读什么专业。就我而言,更像是一种使命,一种需要有终点的完成这个故事。
暗恋他是我青春期的躁动,也是在成长中找寻的自我。
一段对我而言美好的回忆,一段在青春期我很需要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