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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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个人在与别人短暂相处后,都会在心里划分出等级,谁更有趣,谁更好相处,我们更喜欢谁……在初见时我们心里就已经有了盘算。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很看重第一印象。

然而,第一印象虽然重要却不一定会成为人们交好的理由。

有的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或许只是因为我们没有深入了解他。而深入了解以后,或许我们就不再喜欢他了,甚至开始讨厌他。

一个看起来文文静静和自己有相同兴趣的女孩,一开始觉得也许她会和自己成为好闺蜜,而了解后却发现两个人的三观并不一样。

她表面文静又有趣,实际却喜欢在背后搞小动作,喜欢说别人的坏话……

一个看起来很帅很贴心又上进的男孩子,一眼看去,会觉得也许和他在一起会很幸福。

而深入了解后才发现他不只对一个女孩子贴心,他受了点打击后也不再上进……

所以有时候我们会在初见时充满欢喜,控制不住就付出了过多的热情,而最后却被弄得遍体鳞伤。

第一印象有的时候也会变成刻板印象,我们见到一个不喜欢的人,就会一直都不想接触。

同样,我们见到了喜欢的人也会付出过多的信任,相信他不会做不好的事。

而最后,对一个人抱有过多的希望就不可避免的失望。

所以有句话叫“久处之厌,莫若只如初见”。

相处久了你开始暴露了你的本性,那还不如停留在最初见面那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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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哪怕你遇见的人一直都是你想象的样子,做到久处不厌也并非易事。

我们都知道,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很少会有一件东西或者一个人能让我们一直保持刚开始拥有时的热情。

一双刚买的白鞋,在一开始穿的时候小心翼翼,慢慢的就没那么在意了。买的鞋越来越多后,它也许就“失宠”了,被放在鞋柜,只是偶尔穿一次。

人也一样,在开始相遇时满心欢喜,而后来遇到有趣的人越来越多,便会觉得他没那么有趣了。

就像结婚后,更多的是平淡,而不是当初的浪漫。时间久了,人还是那个人,却不再是当初的感觉。

之前有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如果恋爱后遇到了更好的人,该不该分手?

毫无疑问,人的一生都想要追求更好的东西。

但或许最初的东西也许不是最好的,却是更适合自己的。

如果选择了那个更好的人,放弃那个虽然不再那么优秀却陪了自己那么久的人,那么,我们只会陷入新鲜感的死循环。

如果婚姻里面不再有“乍见之欢”而是成了“久处之厌”就选择离婚,那么自己的心就永远都没有栖息的地方。

我们必须清醒分认识到,“乍见之欢”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

而一段关系做到“久处不厌”,其实需要的是对彼此的宽容和理解。

“乍见之欢”并不难得,也许那是因为自己见色起意,又或许是爱上了对方有趣的灵魂。

而这一切都不及多年以后,他不再那么吸引你,而你却可以包容他偶尔的缺点,理解他的处境,对他“久处不厌”。

文|森深鹿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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