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而他,刚刚好就是这么一个人。
每次读到这句话,都会在心里感概,这也许就是爱情的样子了。我苦苦寻找,却还在找寻的路上坎坷前行。不乏有比我幸运的人,他们在十几岁的青春,就遇到生命中美好的爱情。
昨天收到高中小学妹的请柬,说让我大年初一去参加她的婚礼。收到请柬那刻,我是吃了一惊再一斤了。小学妹是我高三那年认识的好友,那时我是社团部副部,她在画画方面很有天赋,与我很和拍。后来我毕业上大学,和她联系却不少。不过她高中未毕业就出了社会,今年她刚好二十岁,她告诉我,她要结婚了。
对我这个万年单身狗来说,结婚是听起来那样遥不可及。出于好奇,我一个电话翻山越岭打过去,就想听听她的故事。
接通我的电话,知道我的意图,电话那头的人似乎很开心,还开我玩笑问我就不怕吃狗娘齁得慌。我自个儿翻了个白眼,告诉她当作是取取经,催促她赶快讲讲。
朋友说,她和她先生是命中注定的爱情。我在电话这头,听着她娓娓道来。
她和他相遇是狼狈的。她高中未毕业瞒着父母出了社会,什么也不会,靠着父母每个月给她的生活费,除去租房,生活只差两天吃一顿了。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她到处找工作。她长得很好看,也很有特点,与南方女孩的水乡温婉不同,她是北方姑娘,个子高,天生带着游牧民族的大胆豪放。
她接到通知让她去面试模特的时候,她还是懵的。她简历上写的会插画和摄影,所以多半简历投的是杂志社,为了尽快找到工作,她还投了餐厅服务员,超市收银员的岗位,可唯独没有投过模特公司。但对方说在网上看到简的简历,觉得她的形象特别好,适合拍模特,所以给她打电话。
想到模特工资高,她也没多想,收拾收拾自己,背上包包就去了对方说的地址。
赶了一个小时公交,弯弯绕绕几条街后终于找到了对方说的店。店不大,在一个巷子里,看起来有些老旧。她推开门进去,发现客厅没有人,听到里间传来咿咿呀呀的暧昧声,她吓得大气不敢出,哆哆嗦嗦的往大门跑。还没摸到门柄,她整个人就被人拉住,还一个劲把她往里拉。
她一转头,一个满嘴换牙大约四十岁的男人对着她笑得猥琐极了。她趁对方不注意,一脚踹在男人裆部,挣脱手,拼命往外面跑。男人在后面边骂边追,一直跑出了巷子口看到很多人对方没追了她才停下来。
停在路中间,大口喘着气,缓过来后她才后怕,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周围的人围着她指指点点,没有人安慰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世界的冰冷和恶意。直到一件西装外套盖在她身上时,她才抽噎的抬起头来,许是哭的太久,眼睛红肿得看不清对面的男人。他递一张纸巾给她,模糊的看见他笑得很温柔,让她觉得没那么糟糕。
后来她每每想起那一幕,遇到什么遭遇,她都告诉自己世界有温柔的人,不能放弃。
他送她回家,一路上什么也没问,可她哭了一路。到住宅楼的时候,她看见他明显的皱了皱眉头,相当的不高兴。她也很识趣,知道一路走来颠簸的路面和积水,还有路边打着口哨的社会黄毛混子已经让他忍得很辛苦了,所以很礼貌的没有请他上去。她也怕他看见那光线暗淡又混乱的单间,连她最后的自尊都无处躲藏。
要了他的电话,说好洗了之后还他。直到看他走到转角尽头,她才悻悻然上楼梯。
后来她找了一份超市收银员的工作,薪水不高,但够她开支。工作也不不辛苦,闲下来时一边学电脑,一边开始画插画投稿杂志社。
没找到工作以前,她一直没有打电话找他还衣服。她一直小心翼翼收好,等有一天她认为可以的时候,再还给他。至少在那之前,她不希望她没有借口找他。
三个月后,她连续投稿的杂志社联系她,说有一本书需要画插画,她的画风很合适,希望可以约谈。
她怎么也没想到,到咖啡厅见到约她见面的主编会是他!他似乎也很惊讶,微笑的与她握手,示意她坐下。
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好,而是“吴小姐,好久不见。”她局促的揪住衣摆,虽然之前联系的时候说过称呼,可这一刻,他说好久不见,她真的觉得是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