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渊源
永福县是罗汉果的起源地,历史上就有“罗汉果”之乡的美名。关于罗汉果最早的记载,是明朝崇祯十三年(1604年)永宁州(今属永福县)知州马光所撰《记略》。马光记述了寺中僧人以“果茶”招待,并以此苏果作为常年的佛前供果的事实。虽然未明确记载“罗汉果”这一名称,但所记正当是罗汉果无疑。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版的《永宁州志》中,将罗汉果增进入药石篇,这也是罗汉果最早见诸史籍。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原百寿县山林局给广西省府的报告中,不仅介绍了自民国十四年(1925年)以来罗汉果的栽培、采摘、产量、出口贸易情况,还记录了罗汉果的人工栽培历史已有三百多年。这一记述,正与马光《记略》所记的历史相吻合。
产品荣誉
1983年,获中国外经部颁发的“荣誉产品”证书;1989年,永福县被确定为中国罗汉果生产出口基地县;
1993年,获泰国曼谷国际博览会银奖;
1995年,被中国农业部命名为“中国罗汉果”之乡;
2000年,被桂林市认定为首批优质农产品;
2001年,被认定为2001年北京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
2004年,永福县罗汉果获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2005年初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更为可喜的是,
2005年10月,永福县罗汉果荣获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罗汉果这一特优产品的知名度、信誉度得到了提升。
2019年11月15日,永福罗汉果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