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死了,本来以为放下了的东西,却又一次涌进脑海里……
几乎是毫无预兆的,我无力的垂眸一笑:“你看见了吗,宋梓桐?我终于要死了呢,我终于可以来陪你了,我要和你的骨灰葬在一起,葬在一起,永生永世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好不好?”我闭上眼,感觉有一丝湿润滑过眼角,却再没有力气睁开眼。
似乎隐约听见隔壁床的女孩在问:“妈妈,那位姐姐怎么哭了?”
“可能是入院这么久,也没一个人来看她吧,好了好了,别管她了,赶紧吃药,然后早早睡觉……”
我感觉有点冷,无力的蜷缩在被子里,渴望获取一点温暖,却只能感觉到命运绝望的深渊。
我安祥的闭上眼,今天我想做一个和我一生一样长的梦。
那是我十五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宋梓桐。不是言情小说里狗血的戏码,他只是像个大爷似的躺在谷堆上晒太阳。
我那时还是个乡下丫头,粗鄙得很。我冲到他面前,拽起他的衣领,对他破口大骂:“你是哪家的小子,怎么这么不懂规矩,你知道你在糟蹋谁家的稻谷吗?”
他不急不缓的睁开眼,对我笑道:“我知道我知道,你家的嘛!”
我没想到他如此回答,不由得一愣,傻傻的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他却轻舒嘴角,漾开笑容,在朴实的阳光下,显得分外耀眼。他伸出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傻不拉叽。”然后像个世外高人一样扬长而去。
等我回过神来,提起裤角来追上去的时候,这个狡猾的家伙早已不见踪影,我只能气得直跺脚。
就这样,这个少年毫无预兆的闯入了我十五岁的生活,自此,也改变了我的一生。
等到十八岁,我终于离开了那个贫瘠的小山村。那天我妈坐在我床头,满脸骄傲地对我说:“熊夏夏啊,你可是咱这村子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不错,我们老熊家,终于扬眉吐气了!”
直至如今,我依然记得,那个午后的秋风有多凉爽,我的鼻尖充斥着瓜果的清香,我知道,那是胜利的味道。
“熊夏夏!”
我别过头,看见宋梓桐站在窗外,他身后的背景是漫无边际的田野,野风吹乱他的短发。我不由得高扬起嘴角的弧度,冲他挥挥手,脑后的两条麻花辫不停晃荡:“宋梓桐,我考上大学了,A市最好的大学!”
他看着我,什么也没说。许久,才轻弯唇角,浅笑道:“我知道。”
那年他21岁,我18岁。
然而时间随我的口吻不停转动,于是再转眼时我已25岁了。我再没有回过故乡,也再没有见过他。
即使上了a市最好的大学,我该怎样还是要怎样。麻雀终究不能翻身成凤凰。
我开始无比无比的想念年少时聪慧活泼,无拘无束的熊夏夏,而不是现在这个如死鱼一般,毫无可亮点的熊夏夏。
我满怀失望的拨通了卢炽的电话。而卢炽,与我相恋七年的男友。如预料中的一样——他并没有接电话。
但我没有放弃,我也不想轻易放弃。等电话终于接通那一刻,手机里传来他的破口大骂:“熊夏夏,你他妈是不是有病!说了你白天没事不要给我打电话,你他妈到底有没有长耳朵!”
他的声音刺耳至极,好像要将我的耳膜割破。身旁大货车经过时溅起的积水准确无误的扑上我洁白的裙摆,无端卷起的风沙迅速与我的头发纠缠成一团,我突然无比痛恨这个繁华的城市。
可我还是缓缓的张开干裂的嘴角,我跟电话那头的男人说:“卢炽,我不要了,你也别回来了。就这样,算了吧,我们分手吧。”
电话那头愣了愣,随后我听见他惊慌失措的声音:“夏夏,熊夏夏,不,你别这样,我错了,夏夏……”
“卢炽,晚了。”
我挂了电话,面无波澜,好像什么事也没有,我还是刚才站在路边失意的女青年。
但我清楚的知道,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转变,所有的一切,都不可能再回去了。许久之后,我蹲下身子,抱住膝盖,开始放声大哭。
我抬起头,街的对面,是一家电影院。彩色的海报上,是带着眼镜的并不出彩的少女。于是我就这样鬼使神差泪流满面地进去看了这场电影。
看到最后,我突然失声痛哭。有人用奇怪的眼神回头看我,我却恍若未闻,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在后悔什么,我在遗憾什么,我在乞求什么。
没有人告诉我,长大以后我们会做着平凡的工作,谈一场不怎么样的恋爱,原来长大后没什么了不起,还是会犯错,还是会迷惘。后悔没对讨厌的人更坏一点,对喜欢的人更珍惜。
我很清楚,我不爱卢炽,他只是因为跟宋梓桐有几分相像而已,他笑起来的模样,像极了我心里的那个爽朗少年。
我失意地回到家,沮丧地订了一张火车票,我想,我该回家了。
我瘫倒在床上,望着我五十平方米的小房子,突然自嘲的笑了。
七年前,我只身一人,不顾任何人的反对,冲进了嘈杂的人群,然后对他们挥手说,goodbye。和大多数人一样,我选择在这个繁忙的城市种下我的梦想,然后心如死灰的亲手埋葬它。
我一天一天的数着回家的日子,却意外在楼下逛超市的时候遇见他。
“熊夏夏?”沉稳的男声恰到好处,不由自主的就给人一种安定感。
我茫然的抬起头,却撞进一双怀满笑意的眼眸里。眼前的男人眉眼太过熟悉,我拼命回想,却力不从心:“请问,你是?”
“啊,你不记得我了吗?”他突然收敛起笑意,“我是宋梓桐啊。”
我瞪大了眼睛,使劲看着他,对呀,这清秀的眉眼,再熟悉不过的嗓音,这是宋梓桐啊。我突然有一种喜极而泣的情感,不为什么,只是找到了我爱的人。
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却发现手心已被汗湿得模糊,我不动声色地擦干净,装作丝毫不在意,又高调大胆的模样,我对他说:“宋梓桐,好久不见,请多关照。”
他却憨厚地笑了,一把拍掉我的手,大声而敞亮的说:“熊夏夏,我们之间有必要这么客气吗?哎呀,我知道你很久没有见到我了,不用这么紧张的。”
这只是无意间的玩笑,却恰好戳中我的心事。
“熊夏夏,你妈妈让我来照顾你的,她怕你一个人在大城市里面会有什么事情,所以派你机智勇敢的宋哥哥来好好看看你!”这些话他说的张扬而自信,我觉得我的眼光,真是一点没差。
宋梓桐一点也不突兀住进了我五十平方米的小房子里。那些一点一点的温馨的小事,伴随着年少的温暖记忆,他顺其自然地住进了我的心里。
12月的最后一天,我因重感冒住进了医院,在那个迷迷糊糊的晚上,我听见宋梓桐在我的床边紧紧的握着我的手,他说:“熊夏夏,你一定要没事,否则,否则我就……”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愣是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否则要怎样。
我看着平常机灵的他变得呆头呆脑,不由得笑出了声。
我知道,熊夏夏途经宋梓桐,是黄昏落尽空名雁过留痕,她爱上了一场不动声色的雪崩。这一切都是命,逃不掉的。
出院那天,我怀着初恋少女懵懂的心态,如蜻蜓点水一般在宋梓桐脸上亲了一口。他愣在原地,我像是被赶上悬崖的羊,怀着战士上战场必死无疑的心态,我对他说:“宋梓桐我喜欢你。”
我懂得表白的技巧,不能说爱,只能说喜欢。
几乎是话音刚落,我就感觉到了气氛的尴尬,空气突然凝固,时间也乍然骤停。许久,他才笑着说:“夏夏别闹,你就像我的家人一样,所以,所以你最好不要喜欢我。”
看吧看吧,熊夏夏,他只拿你当家人,而不是爱人。你这么多年的苦苦爱恋,你这么多年的自作多情,不过都是你这么多年的自娱自乐罢了。所以熊夏夏,你最好不要喜欢他了。
我尴尬的笑了笑,说:“宋梓桐你自作多情什么啊,我说的也只是对家人的那种喜欢啊。”话毕,我开始蹲下身来夸张的捧腹大笑,却怎么也掩不住空气中的那丝尴尬。
但我知道,所有的玩笑里都藏着认真的话,而那些看似没有听懂的回应,大概就是在委婉不过的拒绝。
两个月后,宋梓桐带回来了一个气质卓的女人,他高调地向我宣布,熊夏夏,这是我的女朋友,安诺。
我想我可能这一生都忘不掉这个女人的样子,她穿着修身的阔脚裤,外面套着一件红色的大衣,头发披散至肩头,又恰到好处地露出光滑的颈部,精致的锁骨,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唇。她笑起来的时候温柔而优雅,一举一动都带着属于女人的妩媚。
她看上去精致又美丽,而宋梓桐阳光又帅气,他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真心的祝福他们,我祝福他们死的时候,骨灰能放在一起,祝福他们永生永世地生活在地狱里,我却也不再期盼他的回头了。
春暖花开的时候,我见到了卢炽,他开着豪华的轿车,西装革履的走到我小区的楼下。
是的,他不是你心里想的什么我的乞丐男友,他a市有名富商的儿子。是的,他爱我。
当他在小区门口堵住买菜回来的我,单膝跪地,捧着一束鲜花向我求婚的时候,我一把扔掉他的鲜花,我对他说:“卢炽,不要以为你的钱是万能的,你也不要以为我熊夏夏是那么好招呼的人 我告诉你,你开着你的破轿车,拿着成千上百朵鲜花,你也不一定能勾引世界上所有的女人。你西装革履,你还人模狗样呢,你还衣冠禽兽呢!”我走到他豪华的轿车旁边,捡起地上一块带有菱角的石头,往他的车上刮出一道长长的裂痕,伴随着车身上丑陋伤痕的还有尖锐刺耳的声音。我扔下石块,但还是气不过,又踹了几脚。我回过头去,发现卢炽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一脸笑意的看着我,就像是,就像是自家的孩子在完成什么得意的杰作一样。我更加气不打一处来,我冲到他面前:“有什么好笑的,笑什么笑!别人把你车弄的跟坨垃圾一样,你旁边笑的跟傻子一样,你是不是智障啊!”
没想到他在旁边笑得更欢了:“好啦好啦,别生气了,你刮你刮,你开心就好,撒完气就赶紧回家吧,我还爱你呢。”
“屁,你他妈别给老娘叫唤了,你别以为有钱什么都可以买到,你今天就是拿钱砸我,也别想再什么和好如初了!”我气愤的扔下这句话,扬长而去。
那天吃晚饭的时候,宋梓桐但是无意间提起了卢炽,他说:“夏夏,今天堵小区口开着轿车的那男的是不是找你的?”
我不咸不淡的开口:“嗯,对,是啊,怎么了?”
“哦,没什么。”
“哥,我都叫你一声哥了,我也把你当家人了,有什么事,你都说吧。”
他看上去有些紧张:“夏夏啊,我知道你不喜欢那男的,我也知道你现在不开心,但是熊阿姨得病了,是癌。”
“嗯,你放心,我知道分寸,对了,你什么时候娶安诺啊?”我的话语淡定极了,好像我真的有办法一样。
“啊!”他惊讶于我的淡定,又迟疑于我的问题,“唉,我现在连钱都掏不出,又何来什么娶她呢?”
吃完饭,我打电话给我的每一个朋友,我的朋友圈一点也不广,基本上全是a市工作时结交的朋友,一般我辞了工作之后,就会失去联系。
我反复查看联系人列表,最终,按下了那个名字。
我对着电话另一头可奈何:“卢炽,能不能借我点钱?我有急事,真的求你了。”
卢炽把我约在第二天下午的一个咖啡馆里,二话不说给了我一沓钱。
“熊夏夏,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打电话给我的,我都可以帮你的,你不用憋着了,你再不喜欢我,也不能苦了你自己。”他的神情严肃而镇定,“你妈妈那里也交给我处理,她会去最好的医院住最好的病房,她可以活下来的,相信我。”
我疲惫地回到家,发现宋梓桐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桌上是已经凉了的饭菜。
我拉上窗帘,走进卧室,我告诉自己死不了就还好 。
第二年的夏天,我和卢炽结婚了。尽管我以前对他诸多的不喜,但我相信他,即使我的母亲已变成黑白相片,但是我相信他,因为除了宋梓桐我唯一的选择就是他了,他比宋梓桐更可靠,更有钱,更爱我,我为什么不选择他呢?
我已经不想再努力了,条条大路通罗马,而正好有人生在罗马。
我更想做卢炽的老婆,整天沉迷于男色,不劳而获,不学有才,相爱无伤,狂吃不胖。
第三年的秋天,宋梓桐和安诺你结婚了,他们去了西伯利亚度蜜月。但我希望他们最好最好永远不要回来了,就在那里结婚,生孩子,养老好了。
第四年的冬天,我收到了宋梓桐来自西伯利亚的一封信:
展信安
夏夏,我是宋梓桐,你的哥,只想当你的爱人,却只能当你哥哥的你的哥。这封信,远漂中国来自西伯利亚的海岸。
啊,夏夏,真是好啊,我终于有勇气把爱深埋在心底十多年的秘密,都告诉你了。怎么个365天最终融汇成三个字,一句话,我爱你。我说爱你,并不是一阵的事了,挺久了呢。
还有夏夏,其实表白的时候是可以说爱的,所以下次表白不要说喜欢了,哦!不要有下次了,你一定要跟着卢炽好好生活,不要爱上别人了。
夏夏,我知道的,从你考上大学告别那个小山村开始我就知道的,我配不上你。考上了名牌大学,你应该拥有一个好的人生,而不是我这个一无所有,一无所知的人来当拖累。但很难想象,我还是奢望,奢望你能回来找我。后来听说你在城里有了男朋友,想想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你这么不会照顾自己的丫头,终于有人心疼了。
我想尽千方百计获取你的消息,却突然得知你和你七年的男朋友分手了,我想得到你的难过,于是我急急忙忙地想去照顾你,所以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撒谎,我真的是来照顾你的,只不过熊姨不知道罢了。
在医院里没有说出口的那个否则,是我娶你。但我却怎么也没能说出口,因为我太怕太怕会拖累你了。你也放心好卢炽吧,他是我帮你找回来的,你哥哥的眼光就从来没有错过,比如说看上你呀。好吧,这是一个并没有喜感的笑话。回到正题,卢炽他是真的很爱你,只是太怕你不原谅他。
好了,夏夏我时间不多了,哦,我又忘了跟你说了,你走后的那一年,我刚好被查出来有心脏病。于是我一年年的撑着,等你回来。所以,你现在幸福就好了。安诺会照顾我的,你也放心,安诺爱我,她也知道,我爱你。
丫头,晚上少熬夜,不该想的别想太多,胃不好呢,就少吃辣椒,冷饮和过热的食物。容易发胖的体质,管不住嘴就多运动,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就看看书,好多东西都值得花时间,所以无论你现在多辛苦也别放弃,想想已经坚持了那么久才到这里,又是一年,好好照顾自己。
你也不要愧疚,为你做了九分,告诉你三分,自己拿着另外六分感动到不行,但是秘密,你终究还是要知道的。
再见,熊夏夏,人生本来就没有什么相欠,别人对你付出是因为别人喜欢,你对别人付出是因为自己甘愿,所以你不要愧疚,我也没有后悔。
信到这就结束了,他说他快死了,我把信撕碎了,我说,哪个小兔崽子在给我恶作剧呢!宋梓桐那么健康,怎么会死呢!
但这么说着说着,我自己竟然就哭了。
你个迷人的混蛋,善良并没有喜感。
你就算死了,我也不会去看你,我要让他们把骨灰给我送过来,我要好好的藏着,我要把我的骨灰,和你的骨灰放在一起。
现在想想,电影多么仁慈啊,总能让错过的人重新相遇。而你我,这辈子,怕是再也遇不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