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四回,贾雨村再次出场。
《红楼梦》之前,《窦娥冤》和《赵氏孤儿》早已问世。此两种之悲剧,也可算得上是佳构杰作,艺术性和思想性都很高。
但《窦娥冤》和《赵氏孤儿》的好,也毕竟好得有限。两部悲剧,全从受冤含辱之人的角度来写,对其中的反派角色只是进行了简单处理。所以,读者看完这两部悲剧,便有一个印象:《窦娥冤》中的昏官就是昏,没道理没来由的昏;《赵氏孤儿》中的屠岸贾就是坏,没道理没来由的坏。
可以说,《红楼梦》之前的中国文学,很少注意到坏人如何变坏这个问题;甚至到了今天,很多的文艺作品,依然对其中的“坏人”做着一种简单化的处理。
与这些作品不同的是,《红楼梦》注意到了一个坏人是怎样形成的这个问题。也许,仅凭这一点,《红楼梦》和其他一些作品,就可以高下立判。
《红楼梦》第四回的回目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如果按照《窦娥冤》和《赵氏孤儿》的写法来写,《红楼梦》的作者就应该把写作的重点放在“薄命女偏逢薄命郎”上。但我们看过《红楼梦》第四回就知道,作者并没有这样来写。有关“薄命女偏逢薄命郎”的事情,是夹在“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中来写的,是通过门子和贾雨村的对话来交代的;本回的重点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而不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红楼梦》第四回,通过“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贾雨村枉法乱判的原因,让我们知道了一个官员是怎样来调整自己,来适应官场的规则的。在这里,《红楼梦》再次与它之前的小说来了个与众不同,让我们在面对那些冤、仇、血、恨时,多出了一种不一样的眼光。
《红楼梦》从贾雨村的角度来叙事,已属不易。更难得的是,《红楼梦》对贾雨村还很不错,并没有因为贾雨村为人不好,就把他丑化到不堪。
我们看小说和影视剧,有这样的经验:坏人,往往从外貌上就能判断出来。我们之所以有这样的经验,是因为很多作品对坏人抱有外貌上的歧视,往往把坏人的外貌写得很不堪。但《红楼梦》却不这样。在写贾雨村的外貌时,《红楼梦》是这样写的:“腰圆背厚,目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目,直鼻方腮。”贾雨村居然仪表堂堂,还惹得甄家的丫鬟对他“回头了一两次”。写到这里,我就不禁要感慨,《红楼梦》对贾雨村实在是太好了;贾雨村活在《红楼梦》里,实在是他的幸运。要是在别的作家那里,贾雨村非变成个丑八怪不可。
贾雨村想考取功名,于是甄士隐就来帮他,他也真的考上了功名;贾雨村心里想着甄家丫鬟,于是他就真把这个丫鬟娶到了手;被革职后的贾雨村还想着能复职,于是他就真的被复职了……心想事成,用在贾雨村身上是再合适没有了。《红楼梦》对贾雨村就是这么好,对他好得有些过分了。
除了对坏人进行外貌上的歧视,一般的小说和影视剧还对坏人有着情智上的歧视。但在《红楼梦》这里,作者不但没有歧视贾雨村的外貌,也没有在心智才情方面贬损贾雨村。在《红楼梦》中,作者居然让贾雨村作了林妹妹的老师。《红楼梦》对贾雨村这样好,实在是有点让我们看不下去了。
不说古代的小说,就拿今天的一些影视剧来说,我们也不得不佩服《红楼梦》的超前和现代。今天的一些影视剧,在塑造坏人时,还是习惯将人物脸谱化,对坏人进行十足的丑化。两相比较,我们就不得不说,贾雨村实在是太幸运了,他遇到了《红楼梦》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