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要求
一、材料种类及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主要材料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附件3,1份,不装订);
2.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5.继续教育证明原件(1份);
6.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每年1份);
7.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8.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其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辅证材料;
9.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1份);
10.任现职以来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各1份);
11.《郴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1份);
12.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