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婚配关系之报告

清代,云南一民家要求调整子媳间婚配关系,乃具呈官府,遂成奇文。


调整婚配关系之报告


某家生子四人,皆已婚娶,不幸某年长子死,某年四子之妻又死。理宜以第四子续配长媳,但年龄相悬,恐枯杨不复生稊。特与三党同议,将长子之妻配与二子,二子之妻配与三子,三子之妻配与四子,一转移间,年皆相若,可无怨旷之虞,极为允协,恳求俯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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