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型模式
1、抽象工厂模式(Abstract factory pattern): 提供一个接口, 用于创建相关或依赖对象的家族, 而不需要指定具体类.
2、生成器模式(Builder pattern): 使用生成器模式封装一个产品的构造过程, 并允许按步骤构造. 将一个复杂对象的构建与它的表示分离, 使得同样的构建过程可以创建不同的表示.
3、工厂模式(factory method pattern): 定义了一个创建对象的接口, 但由子类决定要实例化的类是哪一个. 工厂方法让类把实例化推迟到子类.
4、原型模式(prototype pattern): 当创建给定类的实例过程很昂贵或很复杂时, 就使用原形模式.
5、单例模式(Singleton pattern): 确保一个类只有一个实例, 并提供全局访问点.
饿汉式:
6、多例模式(Multition pattern): 在一个解决方案中结合两个或多个模式, 以解决一般或重复发生的问题.
二、结构型模式
1、适配器模式(Adapter pattern): 将一个类的接口, 转换成客户期望的另一个接口. 适配器让原本接口不兼容的类可以合作无间. 对象适配器使用组合, 类适配器使用多重继承.
2、桥接模式(Bridge pattern): 使用桥接模式通过将实现和抽象放在两个不同的类层次中而使它们可以独立改变.
3、组合模式(composite pattern): 允许你将对象组合成树形结构来表现"整体/部分"层次结构. 组合能让客户以一致的方式处理个别对象以及对象组合.
4、装饰者模式(decorator pattern): 动态地将责任附加到对象上, 若要扩展功能, 装饰者提供了比继承更有弹性的替代方案.
5、外观模式(facade pattern): 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接口, 用来访问子系统中的一群接口. 外观定义了一个高层接口, 让子系统更容易使用.
6、亨元模式(Flyweight Pattern): 如想让某个类的一个实例能用来提供许多"虚拟实例", 就使用蝇量模式.
7、代理模式(Proxy pattern): 为另一个对象提供一个替身或占位符以控制对这个对象的访问.
三、行为型模式
1、责任链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 pattern): 通过责任链模式, 你可以为某个请求创建一个对象链. 每个对象依序检查此请求并对其进行处理或者将它传给链中的下一个对象.
2、命令模式(Command pattern): 将"请求"封闭成对象, 以便使用不同的请求,队列或者日志来参数化其他对象. 命令模式也支持可撤销的操作.
3、解释器模式(Interpreter pattern): 使用解释器模式为语言创建解释器.
4、迭代器模式(iterator pattern): 提供一种方法顺序访问一个聚合对象中的各个元素, 而又不暴露其内部的表示.
5、中介者模式(Mediator pattern) : 使用中介者模式来集中相关对象之间复杂的沟通和控制方式.
6、备忘录模式(Memento pattern): 当你需要让对象返回之前的状态时(例如, 你的用户请求"撤销"), 你使用备忘录模式.
7、观察者模式(observer pattern): 在对象之间定义一对多的依赖, 这样一来, 当一个对象改变状态, 依赖它的对象都会收到通知, 并自动更新.
8、状态模式(State pattern): 允许对象在内部状态改变时改变它的行为, 对象看起来好象改了它的类.
9、策略模式(strategy pattern): 定义了算法族, 分别封闭起来, 让它们之间可以互相替换, 此模式让算法的变化独立于使用算法的客户.
10、模板方法模式(Template pattern): 在一个方法中定义一个算法的骨架, 而将一些步骤延迟到子类中. 模板方法使得子类可以在不改变算法结构的情况下, 重新定义算法中的某些步骤.
11、访问者模式(visitor pattern): 当你想要为一个对象的组合增加新的能力, 且封装并不重要时, 就使用访问者模式.
七大设计原则:开闭原则是目标,里氏代换原则是基础,依赖倒转原则是手段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或者可以定义为: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
在软件系统中,一个类(大到模块,小到方法)承担的职责越多,它被复用的可能性就越小,而且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相当于将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当其中一个职责变化时,可能会影响其他职责的运作,因此要将这些职责进行分离,将不同的职责封装在不同的类中,即将不同的变化原因封装在不同的类中,如果多个职责总是同时发生改变则可将它们封装在同一类中。
单一职责原则是实现高内聚、低耦合的指导方针,它是最简单但又最难运用的原则,需要设计人员发现类的不同职责并将其分离,而发现类的多重职责需要设计人员具有较强的分析设计能力和相关实践经验。
2、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 1.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2.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3.当子类的方法重写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 4.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一句话总结:在程序中尽量使用基类类型来对对象进行定义,而在运行时再确定其子类类型,用子类对象来替换父类对象。
3、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即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每一个接口应该承担一种相对独立的角色,不干不该干的事,该干的事都要干。
(1) 当把“接口”理解成一个类型所提供的所有方法特征的集合的时候,这就是一种逻辑上的概念,接口的划分将直接带来类型的划分。可以把接口理解成角色,一个接口只能代表一个角色,每个角色都有它特定的一个接口,此时,这个原则可以叫做“角色隔离原则”。
(2) 如果把“接口”理解成狭义的特定语言的接口,那么ISP表达的意思是指接口仅仅提供客户端需要的行为,客户端不需要的行为则隐藏起来,应当为客户端提供尽可能小的单独的接口,而不要提供大的总接口。在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中,实现一个接口就需要实现该接口中定义的所有方法,因此大的总接口使用起来不一定很方便,为了使接口的职责单一,需要将大接口中的方法根据其职责不同分别放在不同的小接口中,以确保每个接口使用起来都较为方便,并都承担某一单一角色。接口应该尽量细化,同时接口中的方法应该尽量少,每个接口中只包含一个客户端(如子模块或业务逻辑类)所需的方法即可,这种机制也称为“定制服务”,即为不同的客户端提供宽窄不同的接口。
接口太小会导致接口泛滥,接口太大会违背接口隔离原则。接口只包含为某一类用户定制的方法即可。
5、迪米特法则【LOW OF DEMETER】: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应该尽量减少对象之间的交互,如果两个对象之间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对象就不应当发生任何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的一个对象需要调用另一个对象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简言之,就是通过引入一个合理的第三者来降低现有对象之间的耦合度。
6、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抽象化是开闭原则的关键,可以为系统定义一个相对稳定的抽象层,而将不同的实现行为移至具体的实现层中完成。在很多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中都提供了接口、抽象类等机制,可以通过它们定义系统的抽象层,再通过具体类来进行扩展。如果需要修改系统的行为,无须对抽象层进行任何改动,只需要增加新的具体类来实现新的业务功能即可,实现在不修改已有代码的基础上扩展系统的功能,达到开闭原则的要求。
7、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ion/Aggregation Reuse Principle(CARP) 】:尽量使用组合和聚合少使用继承的关系来达到复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