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亮相!税务总局:发票开具新规则

数电发票的“备注栏”,是会计比较头疼的一个问题。设计之初,备注栏是为了使企业透露出更多的业务信息,也使税务机关对企业经济事项有了更多的判断依据,有利于票据市场的规范。


但由于关于“备注栏”规定散落在各个法规之中,不同业务对备注栏有不同的规定。如特定五项业务必须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如未按要求填写,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不允许该票抵扣进项税及税前扣除。而大部分行业对备注没有要求,很多会计也就不在填写备注栏。


数电票后,备注栏填写有新规吗?如果不填写会有什么风险?和三哥一起来看看!

01

明确了!发票开具新规则



我们公司刚接了个新项目,对方要求开具9%税率的发票。但我记得之前公司有些项目是按3%开票的,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到底怎么区分啊?

答:您好,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9%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包括三种情形,即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此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以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带有“建筑服务”标签的数电发票时,应在相应栏次中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在三哥的印象中,这是总局层面第一次正式明确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发票)时,对于原规定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事项,现在数电发票的相应栏次中填写即可。


02

2025年备注栏新规!数电发票备注栏如何填?


数电发票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其中,有5项特定业务,其相应的“备注信息”为必填项(不填开不了票),包括: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旅客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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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称】【跨地(市)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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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运输工具种类】【运输工具牌号】【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称】。



(仅供参考)


03

不动产销售

不动产销售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不动产地址】【面积单位】【跨地(市)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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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不动产地址】【租赁期起止】【跨地(市)标志】【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面积单位】。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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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运输服务

旅客运输服务没有必填信息,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填报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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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备注栏不全被判定偷税!


纳税人识别号 913715******091P

纳税人名称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某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稽一 罚 〔2023〕*** 号

案件名称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

一、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2020年12月存在认证抵扣备注信息不全的建筑服务发票的行为。经查询你单位增值税进项发票情况、发票抵扣认证情况发现,你单位2020年12月取得1份货物或劳务名称为“*建筑服务*机械租赁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14406388,金额10,533.98元,税额316.02元),未在备注栏标注项目名称与项目地点

该份发票已认证抵扣且未做进项税额转出。

二、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之规定,你单位取得的上述发票未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名称及项目名称,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处罚结果

1、你单位应补缴2020年12月增值税316.02元;

2、对你单位2020年12月应补缴增值税316.02元处以罚款158.01元、2020年12月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5.80元处以罚款7.90元、2021年8月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640.75元处以罚款1,820.38元、应补缴的印花税69,021.90元处以罚款34,510.95元、2021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025.16元处以罚款5,012.58元。

关于这个问题,税务局早就明确过:

备注栏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因此三哥提醒大家:

目前属于数电票和纸质票并行的时期,会计无论在收到发票还是开具发票时,一定要对备注栏格外重视,不要像上述公司一样因为一个简单的备注栏问题被税务局处罚.


02

增值税风险

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已经抵扣了,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3

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填写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04

土地增值税风险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税扣除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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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填写不规范?这四大风险请注意!


01

违反发票管理办法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内容,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开票方开具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是有权拒收的。

取得未按规定备注的发票,显然属于取得了不合规票据,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税务机关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具体政策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02

增值税风险

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已经抵扣了,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3

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填写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04

土地增值税风险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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