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大约八十年代末。那年夏天,邻村女孩小芬(化名)因她姐姐那天忙,脱不开身,让她跟她姐夫去串乡收粮食,她也就是看看车,扛粮食的重活有她姐夫干。不知是她俩谁勾引的谁,反正俩人有了肌肤之亲,发生了当时人们认为非常丢人的事,碰巧的是居然怀孕了。
她的父母让她打掉这个孩子,可她不知道那根筋出了问题,非得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为此,她姐姐夫妻俩大闹了一场,无奈她姐姐看在两个儿女的份上,就和着过。
十月怀胎,一朝分勉。小芬生下了一个女孩子。我亲眼看到那个女孩子的时候,已经六、七岁了,那时我经常从她村里过,而且她家的门口是必经之路,因此她家的人们我都认识,而且见面还打招呼。
后来,我的一个叔伯姐妹,跟我介绍她做我的女朋友,我一听是她,脑袋晃得像个货郎鼓一样,说嘛也不愿意。退一万步讲,若是小芬的女孩是正路所生,那还有个商量的余地,私生子在那时隔在谁身上也无法接受。我那个姐姐还说,只要我愿意,一切都好谈。我心里明白,那时小芬的女孩眼看着到了上学念书的年龄,急于找接盘侠,我虽然那时候家里穷,先不说小芬的人品怎么样,也不能找个有私生子的女人做老婆,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后来听说小芬远嫁到邻县,据我们这儿100多里地,瞒着人家说和前夫不和离婚了,为了生活不得已改嫁。
不管男女,有时候犯糊涂,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先不说以后过的怎么样,花样年纪做了糊涂事,会遗憾终生的,白白地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人啊!凡事需三思而后行,切不可盲撞,不然,到后来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