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说五蕴
无著菩萨原著 释守正据《王恩洋疏》等贯
一、五蕴
1、数别
蕴有五,谓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2、先后
[一一念中,五法咸具;,就显相说,五位各有一法胜行,前后相生,故有此别。]
3、安立原因
何因蕴唯有五?为显五种我事故。谓[依色而取]身[及资]具[之作为]我[之]事、[由受而]受用我事、[由想而能起]言说我事、[由行而能]造作一切[白善之]法与[黑染之]非法我事、彼[等四事]所依止我自体事[为识]。[唯识学认为:色由识变现,受等心所与识相应,故诸有情执为我自体事。]
4、明取义
何故名取蕴?以取合故,名为取蕴。
何等为取?谓诸蕴中所有欲、贪。[虽诸烦恼并得取名,欲贪于境取义独增,故此但说欲贪名取。]
何故欲、贪说名为取?谓于未来、现在诸蕴能引、不舍故。[欲]希求未来、[贪]染着现在,欲、贪名取。[此中,欲、贪理实应通三世,亦就胜而言说分说未来、现在。][1]
5、略明蕴相
(1)色蕴
“色蕴”何相?变现相是色相。此有二种:一、触对变坏。二、方所示现。
云何名为“触对变坏”?谓[色有质碍,]由手、足、块石、刀杖、寒热、饥渴、蚊虻、蛇蝎所触对时,即便变坏。
云何名为“方所示现”?谓[色有形显,]由方所可相,示现如此如此色,如是如是色;或由定心,或由不定寻思相应,种种构画。
谓触对变坏之色,必是方所示现之色;然有方所示现之色,非触对变坏之色。[如]法处摄色意处所缘,定所引色威力所起,不因触对而变坏故。
(2)受蕴
受蕴何相?领纳相是受相。谓由受故,领纳种种净、不净业诸果异熟。[成苦乐舍状]。
(3)想蕴
“想蕴”何相?构了相是想相。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名言为业。心缘境时,既领纳其苦乐,次于彼境欲求了知为何等境而起于想。此想系将内心旧有经验、概念、观念等内在知识,反施于新起境界。]由想故,构画种种诸法像类,随所见闻觉知之义,[而曰此者此也,非非此;是者是也,非非是。]起诸言说。
(4)行蕴
“行蕴”何相?造作相是行相。谓由行故,令心造作。于善、不善、无记品中,驱役心故。
(5)识蕴
“识蕴”何相?了别相是识相。谓由识故,了别色、声、香、味、触、法种种境界。
5、想识辨
[前想构画而了,此现前了故。如眼识缘色,青黄赤白,现前了别,不待构像而后了。虽识了现境,想亦现行;想起构画,识亦随转,所以名为相应。但就胜用功能各殊,所以其相各别,不但起想时有识起,受起行识亦具故。《唯识论》云:心王于境唯取总相,心所于境亦取别相,即显心心所聚,同于境转。了别境义特属于识,领纳、取像、造作染净,别属受等。取境是同,行相异故。故不可说受等无识,亦不可说受等即识;不即不离,用应法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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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瑜伽师地论》卷40:「不顾恋过去诸欲,不希求未来诸欲,不耽着现在诸欲。」(CBETA, T30, no. 1579, p. 512b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