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著读多了究竟会把一个人的写作思维祸害成什么样?

本篇我们讲一下阅读大量的英文原著后到底会把你的写作水平祸害成什么样。

我喜欢读32开本,规格787×1092mm的英文原著,更喜欢把书上写得“乱七八糟”。原来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一篇文章,大体意思是讲,某国一群科研人员做了一项调查:50%以上的办公室人员认为凌乱的办公桌会让他们特别有成就感,进而会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我与这些病态的办公室人员同样算是病入膏肓,都秉持“乱象下藏着只有自己能理解的美不胜收”这一观点,在自己的希望能取得成就的领域内独辟蹊径,自得其乐。


其实,上图中的这些字除了我自己之外,在外人看来就是“天书”,即使能看懂我自创的鬼画符一样的“坚体”,也“破译”不了这些文字的具体含义。受空间局限,我很少能在书上写出一句完整的囫囵句子,大多是前言不搭后语,毫无逻辑可言,让人有一种跳崖式的落差,读完后一头雾水。

以这几页中的内容为例,我想一千个人读完会衍生出一千种与我的原意背离的猜测,其实我所要表达的含义是通过与原文作者的对话对其创作内容的赏析,如下

尊敬的托马斯·哈代先生:

或许在您的时代,没人能否认您是一位文学巨匠,然而恕我直言,如果您晚个100多年出生并来到我们这个时代码字,就您的文风来看,十八线的网络写手中都未必能有您一席之地。我对您的崇敬之情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所以我很有必要以一个生活21世纪的读者的身份对您解释一下为什么您的作品与现在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首先,您这部作品的名字就起“瞎”了。FAR FROM THE MADDING CROWD(此处应为斜体)在我们国家被翻译为《远离尘嚣》,这就与现代大多数人的生活理念背道而驰了,现在人们追求的是什么?刺激,新奇,喧嚷,卖点,这就是为什么夜店、极限运动、花样作死、各类专家等明显带着浮躁气息的货色大行其道的原因,您非要给作品起一个看着这么清心寡欲的名字,还让人家逃离这些像伏特加一般浓烈的芳香,这让读者看了之后怎么燥起来?怎么也要叫《乡村农场屌丝男面对白富美这些做法竟还能忍》《惊!貌美未亡人竟在丈夫死后做出这种事》或者《这是我看到过的为什么要嫁给爱情的最美的解释》才像样嘛!

其次,关于这部作品故事情节发展节奏的问题,可能由于您的另一个身份——诗人才导致了您这部小说像30度左右的白水那样温吞,您一定要把整个故事当成佛跳墙用娓娓道来的手段来慢慢烹煮,全书共349页,然而你写到第135页才让女一有了第一个吻,三分之一的内容啊,您前面都在写些什么?要知道,我们现在早不认什么八大菜系了,我们喜欢的是快餐,快餐您懂吗?《远离尘嚣》既然这是一部以发生在英格兰西南部乡村的爱情故事为题材的作品,您更不能高高在上地睥睨众生,一定要接地气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如火如荼的建设过程中,中国的农村和英格兰的农村之间的差距已经在逐步缩小,农民的生活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前者即将赶英超美,所以您的作品中的人物都是些什么货色?高傲冷艳的农妇小姐,多才多艺的多情士兵,还有痴情不改的牧羊人,刘能呢?赵四呢?王大拿呢?唉,好好的一部英国版《乡村爱情》您看您给写成什么了?

而且写到三分之一时,女一也早就应该有了在男一和男二之间的的纠结,横扫身边居心叵测的小人,吞并周边农场一家独大,与心上人上床,分手,怀孕,男一出轨,自己堕胎,然后暴打小三,又和男一破镜重圆,进而和婆婆撕逼等经历了。您这个,发展得太慢了。

还有,您对故事高潮的把握也过于保守,现在无论何种作品形式,一定都会在故事中出现一波接一波的意外,使其高潮迭起,但您全书的前三分之一就只设定了一个高潮,还让其戛然而止,这种隔靴搔痒的行为是现代写手的大忌啊。很多人看名著都是“死”在了全书的三分之一处,为什么?人家烦了!嫌你们写了半天还写不到点子上,没准儿还啐你们两口:呸,哪儿有这么絮叨的爱情故事?

但我倒是觉得Chapter 21 Troubles in the Fold——A Message(此处也应斜体)当中的细节描写,您在这方面的手法可真让我称道,短短几句话:Never will I send for him—never!→O, what shall I do—what shall I do→I won't send for him. No, I won't!→I think I must.→He must return instantly—that I say so!

就已经把一个任性小公举的由言之凿凿绝不会和男一有任何瓜葛的决绝到为了救羊群而放下身段但仍不甘心承认自己需要男一的矛盾心理描绘得入木三分,然而换回的是不识好歹的男一的一句:Beggers mustn't be choosers.

然后中间又是一系列女一抓狂不已,连连发出“给脸不要脸”的抱怨,最后终于以一句:O, Gabriel, how could you serve me so unkindly!结束了这场男一女一在爱情即将萌发时期的博弈,虽然不是势均力敌,但也火星四溅,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喜欢看到的。

但如果您能把这些描写人物心理的细枝末节去掉,直接写成女一对男一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而男一乐此不疲地接受的话,那我依然坚信您能在现在这个时代的写作圈子中混到一碗饭。

您的读者:丧心病狂的小坚果儿

这就是我在阅读英文小说中市场对作品进行的赏析和与作者的对话,一整本书上全是这样,其实没什么了不起的,多读几本名著,你也就学会了装模作样地对人家的作品指手画脚了。

奇怪,怎么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窗户那边总有动静,让我忍不住哼起了《是谁在敲打我窗》,此时,我又想起了那个传说:如果你敢对逝去的著名作家不敬,随便点评人家的作品,那么他的棺材板就会按不住,然后跳出来把你带走,都不会让你码完字。党早就教育我们要信仰马克思主义,做一个无神论者,这种亡灵中途把你抓走的谬论,哈哈哈,怎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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