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东西的理由,是出现在接触这个东西的之前还是之后?
喜欢滑板。轮子落地的那种清脆的声音,听的心里很是舒服畅快。
喜欢虎鲨,可是说不出原因。直到看到一组漫画中对虎鲨的介绍,大意是说:小虎鲨在虎鲨妈妈的肚子里就相互厮杀,一个吃一个,最后只有一个虎鲨宝宝降生。看到这个事实后,我是长舒一口气的,觉得终于有了理由。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法则。记得《摩登家庭》中的Jay对他好胜的女儿Claire说:我经常怀疑你母亲是不是怀的双胞胎,还有一个被你在肚子里干掉了。
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可是后来出现的一些特质证实了可能喜欢的原因。也许是唯一的原因,也许是原因之一 。有些理由早就在心中,说不出来是因为只可意会。这份感觉像拿着一根狗尾巴草搔着你,让你痒痒的又带着点舒服。
喜欢树。枝桠的肆意向上生长都是在抵抗着地心引力。看似独立,却相互联结。像极了这个社会的我们,看似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不知道会多影响今后的人生。
三毛写的诗里有这样一段: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
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
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荫凉,一半沐浴阳光
非常沉默、非常骄傲
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好像再次加深了我对树的喜爱。
喜欢读书,纸质书。翻阅的是纸张,窥探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内心世界,这种感觉很像一次不为人知的冒险。不用承担,不用顾虑。我一直坚信一件事:所有人或多或少的都带着点戾气。只是有些人显示出来,有些人隐藏起来罢了。觉得看书是一件让戾气变得平顺些的事。在书里能看到时间的凝固,纯粹的令人敬畏。
“喜欢”这件事,应该都是有理由的吧?不存在空穴来风的喜欢。讲不出理由,只是因为那些个理由还在某处酝酿着等待你的发现,就像你发现你喜欢这件事一样。